昆明出台规定严把党员“入口关”

25.11.2019  09:14

  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环节。日前,《昆明市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下发。《办法》的出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抓好党员队伍政治建设、保证全市发展党员质量、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抓手。

办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依据中央组织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政策解读,对《细则》规定的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上级党委备案、指定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考察的程序步骤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使之更具操作性。为了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办法》专章专条对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

办法》明确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所要坚持的对党忠诚、信念坚定、表现突出、群众观念、作风正派等标准;明确了发展党员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政治要求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和各阶段、各环节始终。

办法》共分为6章18条。从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开始,到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预备党员的深入教育考察等都提出明确要求。

例如,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在他们完成社会工作中,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在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既要坚持条件,不能把不具备条件的人留在这支队伍里,又要历史地、全面地、发展地看待一些基本素质好,但还有缺点和毛病的人,相信他们在一定条件下是会转变的。对于经过长时间的教育仍然不见效的,应作必要调整。

同时,明确了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各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市委各派出工委组织人事处、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具体责任。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违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将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拒之门外的进行责任追究。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制定,是“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抽象概念的具体化,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真正把政治素质过硬、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