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稳增长促发展46条措施

08.03.2016  08:16

近日,昆明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昆明改革发展座谈会精神,出台了《昆明市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针对20个方面制定46条措施,稳增长促发展。同时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将今年261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分解立项督查。

昆明市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充分体现落实中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5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结合昆明实际,提出了新兴产业培育、总部楼宇经济奖励、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及加强服务业统计等工作措施。从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鼓励企业扩销促产、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培育发展新兴工业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培育发展规模企业、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努力降低商品房库存、切实加强土地保障、扩大社会消费需求、促进创业创新、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实施社保优惠政策、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共20个方面出台了46条政策措施。

这46条措施显现了昆明市开局稳增长的目标精准。其中,为简化项目审批手续,要求加快建立“中介超市”,5月底实现市及县(市、区)中介超市上线运行;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强化项目会办,推进以开工时间倒逼前期工作,力争计划新开工项目在三季度前全部开工建设;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发改部门3月底前下达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财政部门6月底前拨付60%以上预算内专项资金,9月底前拨付80%以上,11月底前完成全年专项资金拨付;为稳步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对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每拆除一条生产线,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补助等。

同时,昆明市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事关全年经济稳步增长的关键抓手,将2016年市级重点项目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保证让重大项目及时发挥引领和关联带动作用。261个重点项目,包括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项,年度计划投资468亿元;重点产业投资项目100项,计划投资382亿元;前期工作项目51项。市委、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主动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使有限的土地、资金向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倾斜。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更加便捷的审批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缩短审批时间,实现限时办结、并联审批。按照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要求,对重点产业项目做好协调服务。重点项目管理要做到“五见五清”,即 “见规划设计方案、见形象进度、见业主单位负责人、见施工单位负责人、见帮办部门(县、区)负责人”,做到“项目基本情况清、项目存在问题清、问题解决办法清、问题解决时限清、问题解决责任单位(责任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