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十九条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4.05.2015  13:25

        新华网云南频道5月13日电(记者 吉哲鹏)昆明市委常委会日前审议并通过了《昆明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若干措施》,其中包括抓紧设立“昆明市中介超市”清理规范项目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统筹安排创业创新资金1000万元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等,以及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等十九条措施,并明确了牵头和配合单位,以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据介绍,《昆明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若干措施》自今年6月1日起实行,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中,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措施,昆明将抓紧设立“昆明市中介超市”,清理规范项目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降低项目前期工作成本,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昆明将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除国家禁止、限制和核准后方可建设的项目外,对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并继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抓紧提出第二批示范项目。

        为鼓励工业企业扩销促产,昆明将在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昆明将把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从4月20日起由每千瓦时0.732元下调为0.666元,减轻企业电费负担。推进省关于35千伏及以上能耗指标低于行业标准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建立“点对点”供电模式,支持重点工业园区组建配电企业积极开展直购电试点。

        为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昆明将创新供地模式,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探索实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制度。

        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昆明将扶持“老字号”品牌发展,对新评为国家、省、市 “老字号”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资金1000万元,并支持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政策。

        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昆明将统筹安排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500万元,每年扶持40户(10户中型企业、30户小微企业)。

        为积极推动创业创新。昆明将统筹安排创业创新资金1000万元,对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示范园区、新型孵化平台等进行扶持补助。鼓励创办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对被认定为昆明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园满一年的,按每入驻一家企业5000元与每吸纳1人就业200元总数之和给予举办方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昆明规定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20%,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由60万提高至70万元。还贷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期限。缩短公积金贷款审批周期至10个工作日。

        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昆明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第一套房贷款已结清,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30%。落实好营业税免征期限从购房满5年下调为购房满2年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昆明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若干措施》规定,为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督查力度,昆明市政府将对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庸、懒、散、混现象的督查治理,对为官不为、落实不力、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完)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