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再度调整楼市政策 下月起实行

25.08.2015  08:59

  对正为钱发愁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昆明市日前出炉的新规定或许能让他们松口气了。这个即将于9月1日开始实行的预售政策规定,进一步降低预售许可条件,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界定为:低层和多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一层,高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3层及以上。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及时发放预售许可证。而在此前,开发商必须完成地面7层以上结构工程才能开始预售。上月昆明一二手房价环比下降,这一新政能否促进楼市回暖还需拭目以待。

   新政

   适当调整并未突破底限

  2011年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执行商品房预售新政,“经规划审批为7层(含7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经规划审批为7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地面7层以上结构工程”。今年,根据国家有关部委以及云南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结合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昆明市政府决定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条件进行调整。新规要求,经规划审批为7层(含7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为“已完成地面1层结构工程”;经规划审批为7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为“已完成地面3层以上结构工程”。

  新规将从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逾期如无调整,又将恢复到以前的规定。据介绍,此轮调整是为了适应当前房地产发展形势,而进行的适当调整。国家对于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昆明此轮适当调整实际并没有突破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