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进入申请公示阶段 434人通过46人卡壳

02.12.2014  10:22

  通过资格审核的公租房申请人进行公示

  12月1日,2014年昆明市公租房进入到申请公示阶段。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和民政局下设的“居民收入状况核对中心”自启动首批资格审核流程以来,一周内共完成480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其中,有434名申请人通过了资格审核,还有46名申请人未通过资格审核。

   市、区、街道三级同步公示

  “未通过资格审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人均住房面积超标;二是人均月收入超标;三是申报材料不全。”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主任张艺白介绍:“今年,中心对公租房分配的公示工作做了一定的调整。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申请时间,让广大申请人更快、更早地住进公租房,今年采取了市、区、街道三级同步公示的方式进行公示。

  据了解,在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和民政局下设的“居民收入状况核对中心”共同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车辆、资产等情况进行综合比对后,便进入到公示阶段。

   公示期可举报复查

  公示阶段将有四项工作流程。

  一是资格审核通过,公示满7天后,向申请人下达《昆明市城镇住房保障业务受理告知单》,取得保障资格,进入轮候库等待摇号配租。

  二是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投诉,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将启动入户审查,通过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查,若复查通过则无需进行再次公示,可在公示期内进入轮候库等待摇号配租,若未通过复查,则将对申请人下达《昆明市城镇住房保障业务受理告知单》,告知审查结果。

  三是未通过审核,经举证后进行公示。申请人须:1、自行举证,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经核实有效后通过审核,进行公示;2、举证未通过审核核实,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下达《昆明市城镇住房保障业务受理告知单》,告知资格不合。

  四是未通过审核,告知申请人后,申请人放弃举证的,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权,则不予公示。

   申请人每个环节都有短信通知

  为了方便群众就近了解公示情况。申请人可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查看所有公示结果;区级住建(住保)部门以及各街道办将采取“属地原则”对申请人结果进行公示,申请人可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及街道办,就近进行查看。

  最终,进入公示期满7天后,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短信以及业务告知单的形式通知到申请人。

  对于人户分离的申请人,除了在户籍(居住证)的便民服务点查询公示名单,还可以到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官网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并且申请人通过每一个环节都会接到短信通知,实时掌握最新动态。(完)(记者 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