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首个工作日纪实

07.05.2015  11:30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正式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从分管副院长到立案法官全员培训、增设立案窗口、召开新闻发布会、中院派出督导组到基层法院督查、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等多项举措向社会传达两级法院敞开大门立案的态度和决心。经过我市两级法院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立案登记首日工作。当天,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工作态势总体平稳,立案渠道畅通无阻,共登记立案457件,其中,当场立案336件,当场登记100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1件,开启了昆明法院对人民群众“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篇章。

春城晚报、云南信息报头版、云南日报、昆明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政协报、都市时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新华网、云南网、人民网、凤凰网、搜狐网等76家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均对我市立案登记制实行首日作宣传报道

 

五华法院未雨绸缪 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

   

(五华诉讼服务大厅)

5月4日早上八点,五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所有工作人员已按要求到岗,立案庭庭长牛文和组织全庭工作人员开了一个短会,进行动员部署。随后,诉讼服务中心打开大门,迎来了五华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上午9点,陆续有当事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主动询问了当事人要办理的事项后,便将他引导到相应窗口办理立案登记手续。窗口的法官收取当事人的材料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具收取材料的收据并下发补充材料通知书,将当事人所缺材料一次性告知清楚,整个过程快速而有序。据统计,截止5月4日下午3点,立案庭共接待当事人47人次,立案29件,当事人递交材料后又主动要求退材料1件,其余当事人未提交立案材料。接待量及立案数与之前一个工作日基本持平,并没有出现立案数剧增的现象。

五华法院立案工作实现由传统的审查制向登记制平稳过渡,得益于五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立案庭未雨绸缪。

 

西山法院现场连线最高法院接受检查

   

(西山诉讼服务大厅)

2015年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为服务好立案群众,西山法院进行了充分准备,提前召集立案庭、信访办、法警队等相关领导干警召开会议,要求干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立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立案人数过多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5月4日下午,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为栋,省高院立案庭庭长董桂琼,技术处处长王昕,昆明中院党组书记、罗朝峰院长到西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督导立案工作。杨为栋副院长、罗朝峰院长和何家华院长与最高法院视频连接,接受最高法院现场检查。

当天西山区法院受理案件51件,与去年同期(2014年5月4日受理案件18件)相比有较大增长。整个诉讼服务中心井然有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前来西山区法院登记立案的群众对此项改革举措非常满意。

 

晋宁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晋宁诉讼服务大厅)

为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应运而生,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

晋宁法院为让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立案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于4月底将《立案登记新改革的指导思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登记立案程序》、《诉讼格式书文本》等内容,精心设计、及时赶制、公示上墙。立案庭法官还将立案登记所需送达的诉讼材料印制备齐,并研究拟定了与新制度相适应的立案工作流程。为避免立案当事人大幅增多,当事人等待办理时间较长的情况出现,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首个工作日,晋宁法院在法院大厅增设了四个临时立案窗口及工作人员,同步办理立案登记工作。

5月4日当天,晋宁法院立案庭共受理8件案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执行案件1件、行政案件1件,和实行案件审查制2014年5月4日立案件数相比同比增加了6件,同比增长300%。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律师及当事人对法院这一制度的推行予以了高度赞许,他们认为当前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降低了立案门槛、解决了立案难,看到晋宁法院立案庭准备充分、转变迅速,法官耐心细致,告知事项清楚准确,让当事人减少了往返奔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表示非常满意。也有部分群众不了解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前来法院咨询,立案庭法官耐心讲解、释明法律,获得来访群众一致好评。

 

寻甸法院立案登记制正式推行

 

(寻甸诉讼服务大厅)

5月4日,寻甸法院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严格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之前,该院组织立案庭、三个派出法庭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的视频会议精神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认真深刻领会立案登记制度。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司法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该院要求立案法官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裁决。

4日当天,该院不断探索完善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能和便民服务机制,加强诉前引导和法律释明工作,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到访群众的一致好评。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
他们如果开玩笑,绝对是“国际玩笑”
编者按:他们是公安机关一个很有特点的警种,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