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全市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 给民众公平正义

03.11.2015  11:22

    昆明中院信息数据中心。供图

    2013年至今年10月 20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6990件,执结42423件,执结率达76.2%,执结标的额395.8亿元。日前,昆明市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以信息化为手段,推进执行工作取得可喜的成果,在这组数据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执行法官攻坚克难的坚持,是昆明全市法院对民生、民利的保护,对被执行人打击的决心,对执行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昆明中院院长罗朝峰说:“以执行工作‘一性两化’为重点,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全力破解‘执行难’,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依托信息化建设,全市14家基层法院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与公安、银行、国土、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特别是开通了“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后,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到冻结时间大幅度缩短到20分钟以内,较以往传统书面上报、审批、查询、冻结需要20天左右的时间,效率提高了1400余倍。

     打击“拒执罪

    信用惩戒效果明显

    审判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庭审中,法官的公正、文明、耐心总能给当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除了审判,重民生、护名利,也是法院工作的一大主题,今年以来,昆明中院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用足强制措施,制裁规避行为。

    近三年,全市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通过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等专项执行活动,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全力破解“执行难”,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司法权威。

    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6354件,执结标的额仅40.8亿元;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573件,执结标的额135.7亿元;今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2063件,执结标的额176亿元。在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中,共判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案件2人2件,司法拘留191件201人。

    2013年10月以来,昆明中院在金碧广场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被执行人姓名、单位、举报电话等内容,随后多家基层法院也在公共场所“曝光”老赖信息,其中,五华区法院、官渡区法院还通过官方微信发布老赖名单,并鼓励市民发微信举报老赖。今年3月27日,通过网友微信举报,五华法院将一名正在打麻将的失信被执行人抓获,这是云南省首例“微信执行老赖”案件,也是五华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来,工作成效凸显的一个方面。

    在工作中,昆明中院采取主动推动执行、加强财产保全力度、强化财产报告制度、防止以和解代替强制执行、严格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等措施,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执行程序启动,执行人员就会依职权主动调查财产,迅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及时组织执行款物的分配,及时清偿债权;并通过“判前控制”的手段,活用诉前和诉讼保全措施,防止财产提前转移、隐匿财产,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后出现“财产难寻”问题,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对于被执行人财产,一旦发现申报不实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扣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通过互联网平台拓展信用惩戒范围,全方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资、理财、置业、出行、出境和高消费,提高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执行犯罪的打击力度。

    昆明中院执行局局长张立志介绍,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中,有20%的被执行人由于乘坐不了飞机、高铁,贷不了款、办不了工商税务证照等,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

     拍卖“微时代

    网络拍卖亲民更便民

    当今社会已进入“互联网+”时代,昆明中院及时把执行工作融入到“互联网+”,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今年8月1日,昆明中院首次将两套房产放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并以878.68万元的价款成交。这是昆明中院2015年司法拍卖案件中周期最短、效率最高的首拍即成交案件,也是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案件中成交价款最高的案件。

    这一成绩凝聚着执行法官的汗水和努力,同时也彰显了“互联网+”的神奇功效。负责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官介绍:“正式启用网络司法拍卖后,我们每次有拍品,都会第一时间在淘宝网、昆明中院网、微信、微博上发布公告,及时告知网拍的开拍时间、拍品情况等信息。”网络司法拍卖正式开始后,老百姓只要坐在家里点击鼠标,就可以参与竞拍法院依法处置的财产。

    9月26日,昆明中院再次将某公司一份17.93%股权放于淘宝网拍卖,并以508万元的价款成交。

    由于公开面广,参与竞拍人数多等自身优势,网络拍卖有效打破地域限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低估贱卖、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避免腐败行为发生。张立志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网拍是借助新兴平台推动法院‘阳光执行’,将公共权力的运行现实地置于民众的监督下,更阳光,也更亲民,能有效地促进司法公平公正,预防司法腐败。

    目前,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均在淘宝网成功拍卖了数起涉诉资产,网拍成果喜人,均以较高的溢价率成交。

    下一步,昆明两级法院将依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与传统拍卖方式的衔接和互补,根据标的物不同情况选择拍卖方式,充分发挥网络、传统两种优势,推动涉诉资产处置的最优化,并逐步建立具有昆明特色的司法拍卖双轨制,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

     执行指挥中心

    破解“执行难”的必由之路

    2013年9月23日,昆明市中院建成了全省第一家执行指挥中心,法院与20家银行达成了被执行人银行查询信息共享。在昆明中院的探索下,去年7月1日,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初步建成。

    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现代科技设备和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减少和防止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发生。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与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点对点”网络连接,实现在网上查询、冻结、查封、扣划和部分处置财产等功能。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建立的“被执行人信息查控、被执行人信息发布、远程指挥监控”三大系统功能,实现监控执行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网上布控。

    “我们欣喜地看到,执行工作中,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得到了提升;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得到了优化;司法公信力得到了凸现;执行联动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创新;警务保障能力得到了发挥。”张立志说。

    座谈会上,官渡、呈贡、嵩明、禄劝、寻甸5家基层法院作了执行工作经验工作交流,并现场视频接线执行指挥中心、执行现场、网络执行查控等演示。从中可以看出,执行指挥中心的使用实现全市法院执行信息互通,让老赖无处可逃,保护当事人权益。

    去年,官渡法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横向上,与公安、工商等联动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执行联动网络;纵向上,与上级法院进行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形成一体化执行指挥体系。并初步建成“云南法院执行指挥联动网”,具备通过网络实现查询信息报送、查询结果自动反馈等功能,实现了与省公安厅的协助查询合作。

    在以往执行过程中,总有部分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执行,或是紧闭家门,或是封锁工厂,总之就是要将执行法官拒之门外。安宁法院已启用无人飞行机系统对特殊地形执行现场进行航拍取证,执行法官通过上边的摄像头对被执行人或对特殊地形执行现场进行航拍取证,加大执行力度。

    相比其他基层院,寻甸法院地处民族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底子较为薄弱。但寻甸法院不靠不等,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如今,4G网络全覆盖不仅提高了指挥调度效率,更让案件执行“看得见、听得见、查得着”。在“互联网+”时代,寻甸法院将在年底前开通使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总对总”查询。

     “互联网+”时代

    用“摸得着的正义”保障民众权益

    当前,在“互联网+”时代,实现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最高法院提出,要加快建成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全国法院建成“阳光法院”、“智能法院”和“网络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昆明分中心”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揭牌运行后,昆明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经验成果在去年10月份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会上得到推广。

    下一步,昆明中院将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支撑,提升拓展执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执行微博、微信、法院官网、手机APP、语音平台等对外发送执行信息,创新适应新时期、新语境、新媒体环境下的执行公开方式。

    健全完善执行指挥中心运行系统,做好与最高法院查控系统的对接,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开通使用“键对键”、“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实现网络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增强执行查控的有效性和系统性,提高查控效率。

    “尽管如此,拒执行的情况依然存在。执行工作就是要维护被害人权益和民生民利,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张立志解释,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和最后一个环节,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自身合法利益的保障,是“摸得着的正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根据“执行一批、救助一批”的要求,全市法院在清理执行的同时,通过向政府财政申报、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困难救助金,在每年春节前集中发放一批救助金,缓解案件困难人员生活困难情况。

    全市法院要求,执行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人民群众权利优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特别要高效、优先执行好涉民生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三养金、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案件。对确实没有执行条件的案件,要积极通过执行救助等方法解决好当事人的生活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司法的温暖。(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代汝芳 刘红春)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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