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停车归谁管 4月18日管理办法听证会征求意见

29.03.2018  10:13

开车到达目的地,最糟心的就是绕半天找不到停车位。4月18日下午14时,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就《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证意见稿》中拟明确,未来昆明无论是新建经营性停车,还是现有的经营性停车场都将经过信息化改造,逐步接入全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泊位使用情况。

停车场将接入信息平台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未来昆明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将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适度满足刚性停车需求,控制城市中心区停车泊位规模,加强交通枢纽、医院、旅游景区、大中型商贸场所以及公共活动场所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

机动车停车场要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GPS和GIS等技术,对数据采集、停车诱导、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等进行综合开发,实现停车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停车管理服务的最优化。经营性停车场应当采用电子计费管理模式,按照停车场信息化管理要求,向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实时准确上传泊位使用情况、收费管理等数据。

同时,新建经营性停车场,应当具备停车信息分析处理及接驳条件后,方可申请备案。现有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进行信息化改造,逐步接入全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方可申请年审。

新建停车场设充电装置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建设停车场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排风、消防、视频监控、停车引导、电子信息数据处理及接驳等系统,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交通安全和防汛设施设备,设置或者预留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充电装置。

同时,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昆明市建筑物停车泊位配建标准配套建设或者增建停车泊位,建筑物配建或者增建的停车泊位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现有立体停车场经有资质的单位评估后,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符合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相关标准及规定的情况下,报经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内部加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质监、消防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小区共有部分停车费归业主

一直以来,昆明很多居民小区都面临着停车难的情况,有的小区“抢车位”已经成为常态。《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居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鼓励地下停车场所有权人将未售卖的停车泊位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

利用共有部分设置停车位的,收取的停车费用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应当按照管理方案约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单位管理服务费用。

居住区未设置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不足时,需要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召开居住区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应当编制居住区临时停车位设置、管理方案报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7类情况禁设路内临时泊位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路内停车要遵从全市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和违章停车的处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撤销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设施或者占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从事非交通活动。全市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包括政府管养和开发商代建尚未移交的市政道路,以及开放式小区具有公共属性的道路上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

7类情况禁止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主要的次干道,人行道,城市道路绿化地带;

车行道宽度小于7米的道路(单行道除外);

妨碍过往车辆及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能够提供充足停车泊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

距离公共汽车站台、急救站、消防栓等公共设施30米以内的路段;

交叉路口、学校出入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环岛、高架桥、立交桥、引桥、匝道以及距离上述地50米以内的路段;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其他情形。

想当听证代表这样报名:

听证时间:4月18日下午14时

听证地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09会议室

报名截止时间:4月6日17:00。

报名要求: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方式:

1.信函报名,函寄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500);

2.传真报名,请填写好《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0871—64151908);

3.网上报名,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网址:http:// ynzf.yn.gov.cn/tingzheng),下载并填写《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406913947@qq.com。

此外,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4月18日,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可以4月18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36室 邮编:650500 联系人:赵敏 联系电话:64151908<传真>电子邮箱:406913947@qq.com)

编辑:实习编辑张丽娟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