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依法治市先进典型评选 参选人物展示

29.10.2015  11:13

30年政法工作

为昆明法治建设献力

——西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玲萍

张玲萍从事基层政法和政府法制工作30年,始终坚持爱岗敬业、服务为民,为昆明法治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多年的政法工作,让张玲萍养成终身学习的理念,除了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工作之余她始终保持着学习的习惯,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然后又将所学用于指导工作,不断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说到张玲萍的工作能力,身边同事都竖起大拇指。

西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成立后,张玲萍就把半个家搬到了这里,经她审查的涉法文件就有960多份,每一份文件,只有自己看过,她才觉得放心。依托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西山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便也交到了张玲萍手上,她不辞辛劳,一遍一遍耐心讲解,一次次到现场指导西山区国税局、公安局、西苑街道办事处等4家培育对象创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不少居民反映,到西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办事越来越舒心!这些改变,离不开张玲萍的付出。

张玲萍认真履行一个政法工作人员的职责,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和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为提升西山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运行,张玲萍和同事们积极研究和建立了政府专题会议制度,即区政府重要专题设计法律事务的,均与法律顾问会前研讨,并选派律师参加专题会、现场提出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此外,他们积极推进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促进法律顾问制度在群众工作中发挥作用,为西山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务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将法律贯穿于信访问题

处理全过程

——西山区信访局副局长白琳

2009调到西山区信访局任副局长以来,白琳脚踏实地,虚心学习,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把法律和政策作为基本准则,努力将“”贯穿于信访问题处理的全过程,通过排忧解难、化解矛盾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信访工作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每天都要接待不同行业、性格各异的来访群众,群众所反映问题也是五花八门,白琳深感要做好信访工作,有真心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法律学习、通晓政策法规,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信访战线的一名新兵,白琳开始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本着“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原则,在一批批的接访、一次次的办案中,白琳锻炼和提高了自己依法办事的能力,深深体会到越到基层往往负责的事情就越微观越具体。

6年来,白琳参与接访群众738批5003人次,办理群众来信869件。在接访中有很多是家境困难的群众,白琳会倾其全力帮助他们。

曾经有一位70多岁的独居老人,年迈多病,家境贫困,老人希望政府能够帮助他解决一些困难,接到情况汇报后,白琳第一时间去到老人身边,嘘寒问暖,还亲自带着老人办理住院手续,帮助他申请病救助,逢年过节入户走访的时候,白琳还会给老人捎去相关部门给予的生活用品,同他聊天,给他陪伴。老人病逝后,白琳还协助老人亲属一起协调善后,让老人入土为安。一直来,白琳都将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群众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用春风雨露般的精神温暖着别人,也因此曾被授予“昆明市文明市民”“昆明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依法行政

让档案为民谋便利

——昆明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勇

作为一个持有云南省法制督察和行政执法证的档案工作者,王勇坚持学习法律法规和档案知识,致力于将档案工作与法律法规相结合,提高了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依法行政也让档案工作为群众带来了更多便利。

档案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为了让更多人正确使用档案,王勇和同事们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力度,努力推进档案法律知识的普及化。结合“国际档案日”,王勇和同事们都会举办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声音、文字、图像、网络等形式,将档案法治带到县区、带到乡镇,不断增强全民的档案法律意识,让更多人了解档案工作、重视档案工作,为促进档案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和档案馆的法制建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中,王勇认真履行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岗位职责,他积极参与并组织修改完善《昆明市档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参加上级法制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法制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制业务综合素质,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王勇撰写了十余篇法制简讯,并刊登于《中国档案报》《云南档案》《昆明档案》等报刊杂志。

为确保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的保密安全,王勇团结带领处室同志按照《云南省数字化加工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了对全市档案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做好日常的督管和指导工作,目前市级备案的九家中介机构中,已有昆明鸿致科技公司、昆明邦力档案事务公司、昆明鸿鑫档案管理技术咨询公司取得了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列入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名录,这些都离不开王勇的努力和付出。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着一个法制工作者的本色。

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云南滇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徐立伟

1999年从云大法学院毕业后,徐立伟就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从业以来,徐立伟兢兢业业、帮扶贫困人群,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曾荣获“云南省第五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徐立伟意识到政治觉悟的高低、道德修养的优劣会影响着执业理念,因此徐立伟在执业过程中积极学习政治知识,及时领会掌握时事政策、信息,在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下进行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徐立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结合自身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徐立伟重视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曾经他的身边发生过一起开发商因资金困难无法支付工程款、农民工集体上访事件,给社会维稳工作带来隐患,在政法委等各级政府部门协调下,徐立伟主动为相关各方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服务,最终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直至今日,徐立伟还在为事件各方提供着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徐立伟常年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以石林老年大学为平台,经常为石林老年大学提供相关的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了许多帮助。

在徐立伟14年的执业生涯中,他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中从未出现过因服务质量、诚信等问题而受到委托人投诉的情况,也从未出现过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现象 。“作为律师,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提升自我,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武器,帮助和服务更多人。”徐立伟说。

热情服务

提高群众护林意识

——禄劝县林业局资源林政法规科党支部书记李绍银

2002年,李绍银从部队转业,分配到禄劝县林业局资源林政法规科。此后,李绍银便一直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工作后,李绍银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他像在部队时一样严于律己、做事认真,很快就适应了新岗位,为禄劝县的政法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他积极参与组织学习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到各乡镇举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护林意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李绍银依法依规,摆事实,讲道理,耐心讲解法律法规。自2003年来,李绍银所办理的盗伐林木、非法运输、非法采挖大树等林业行政案件225件中没有一起申请行政复议。

2008年至2010年,李绍银负责禄劝县占用林地报件初审及上报工作,他热情服务、规范程序,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使禄劝县对林地使用的法制意识加强,手续规范,操作合法。在林地使用报批过程中,李绍银坚持“严格把关,慎重操作,搞好服务,方便基层”的工作方针,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为群众办理征占用林地25件,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500多万元。李绍银积极调处林权纠纷工作,2003年至2014年期间完成了116件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为群众和国家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体现了一个政法工作者办事严谨、依法行政的风貌,曾获得禄劝县森林防火“先进个人”等荣誉。

让村民学会

拿起法律武器

——寻甸县功山镇以则村党总支委员周朝平

周朝平是寻甸县功山镇以则村党总支委员,他还兼治安调解员、林业队长、民兵营长、网格员等多重身份,宣传法律法规、为村民调解纠纷、参与护林防火……在以则村,周朝平的身影无处不在,他总是尽自己的全力,为保护村民发光发热。

日常生活中,周朝平善于学习,他熟悉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他还会学以致用,结合以则村实际制定了依法治村规划,在基层村委会是极为少有的。根据这个规划,周朝平和村干部们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发送普法教材等方式,让普法走近村民,尤其关注孤残老人、农村失学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他还经常一家一户走访,给家家户户送去普法宣传册和教材,通过普法教育,让村民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小到卖菜收到假币应该怎么办,大到遇到官司应该怎么办,每个村民都应该掌握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周朝平说。

周朝平还用自己所学的法律常识,帮助村民解决了许多矛盾纠纷。今年5月的一天,周朝平听村民反映村子附近有人持枪转悠,村里人都不敢出门,周朝平听说后立即往村民说的地点赶去,当他赶到时,那名男子手里仍拿着枪,周朝平不顾自身安危,一点一点向陌生男子靠近,一边跟他聊天,询问他是否有困难需要帮助,还耐心地告诉他持有枪支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希望男子知错就改,法律会对他宽大处理,渐渐的那名男子被说服并放下了枪支,随后附近派出所民警赶到收缴了枪支,在周朝平的努力下,村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了保护。

用笔记录下法制昆明

——昆明日报记者张章

张章是昆明日报的“公安通”,每当有关于公安的采访,张章总会迅速到达现场,写出客观翔实的新闻报道,6年的工作生涯中,他用笔杆子记录了昆明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动人故事。

不论是刑事案件现场、地震救援途中、森林火灾指挥部、大型活动安保指挥中心……我们总能第一时间看到张章的身影,他的新闻记录过惨烈的车祸、前所未有的暴恐袭击、7天没有扑灭的森林大火、造成巨大人员伤亡的仓库火灾;描绘过刑侦民警、禁毒英模、交通协管员、残疾片警、80后派出所民警的工作生活轨迹;抨击过深夜失守的警务岗、没有民警值守的校园门、不便民的服务窗、没有规律的红绿灯;解读过驾驶考试的新流程、落户程序的新规章、消防审批的新办法、道路绕行的好线路……他总是奔走在新闻发生的最前线,用笔将他所见到的新闻事实传达给广大读者和职能部门。

每当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要舆论声音的时候,张章都在自己所处的岗位上积极谋划认真采写新闻。6年的工作生涯中,3·01、3·04、3·18、4·26、10·14……每一个数字都代表着他的一次艰辛采访,他听到过撕心裂肺的哭喊,闻到过逼人窒息的浓烟,陪伴过披星戴月路边过夜的民警,观望过停止了呼吸人们的躯体,一次次的采访,挖掘出一个个典型人物和动情故事,平息了一桩桩突发事件,推进了一条条新规政策。作为一名记者,张章奔跑在新闻前线没有停歇,与全市公安民警一道以法律为基准,用心地在岗位上履职,为法治昆明的建设贡献着应尽的一份力。自工作以来他所采写的稿件中,2篇新闻获中国城市党报好新闻一等奖,2篇稿件获云南省好新闻二等奖,1篇稿件获云南省好新闻三等奖,7篇稿件获得昆明市好新闻奖,12篇稿件被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评为优秀新闻,张章个人曾被评为昆明市公安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消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禁毒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昆明日报优秀员工。(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