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昆明代言”手机微视频大赛启动 高颜值拍客可为特约主播

26.06.2015  21:27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赵艳芳 你想为昆明代言吗?你想成为昆明信息港的特约主播吗?你想拿奖品吗?6月26日下午,记者从昆广网络与昆明信息港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我为昆明代言”手机微视频大赛发布会上获悉,“我为昆明代言”手机微视频大赛于今年6月至12月征集作品,市民通过手机拍摄昆明故事即可参与投稿,参赛的“高颜值拍客”将有机会成为昆明信息港微视特约主播。

    “我为昆明代言”手机微视频大赛由昆明市网络文化协会主办,昆明信息港、昆广网络承办,以“记录美丽瞬间,讲述昆明故事”为目的,让热爱昆明的人诉说昆明的美丽,讲述昆明的故事。视频拍摄内容不限,历史文化、吃喝玩乐、昆明故事等皆可。需要注意到是,参赛作品必须由手机拍摄,时长不能过短,最好有“代言人”出镜,且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传递正能量。

    大赛将评选出月度优秀奖数名,并每月评出1位“高颜值拍客”,可以成为昆明信息港微视特约主播。年度活动结束后,将评选出年度一、二、三等奖数名,且评出5位单项奖获得者,分别是“独特视角奖”、“脑洞创意奖”、“绝佳技术奖”、“拍客能手奖”、“魅力影像奖”。年度单项奖获得者可以成为昆明信息港和昆广网络的“特约拍客”。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昆明信息港与昆广网络提供的相关奖品。

    此外,参赛作品将通过昆明信息港活动专题页面、昆明信息港微信平台、“春城微视”平台、@昆明发布和@昆明信息港微视公众账号、昆广网络“爱点TV我为昆明代言”微视频活动专栏、爱点传媒微信平台、昆广网络爱点TV微信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活动宣传片在导视频道播出。

    会上,昆明信息港与昆广网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昆明信息港管委会主任、昆明信息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稼文与昆明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杨斌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协议规定,即日起双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就视频节目和资源的交换共享、人才交流培养、互联网产品开发、平台维护、安全服务、新媒体技术运用、联办活动的合作模式、产品研发、经营业务等方面进行紧密合作,各展所长,优势互补,以期实现共同发展。

    手机微视频大赛的投稿方式:

    1. 微信投稿:添加昆明信息港微信、昆广网络爱点传媒公共账号,打开会话窗口,录制微视频发送给昆明信息港、昆广网络爱点传媒。在作品描述中要添加#我为昆明代言#+作者姓名。

    2. 论坛投稿:注册昆明信息港彩龙社区账号,在论坛“春城微视”板块发布#我为昆明代言#主题帖。

    3. 邮箱投稿:将微视频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