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清零”行动 查出6471辆隐患车

30.08.2017  11:33

   8月29日,记者从昆明交警获悉,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8月19日,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开展了“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暨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动员部署,同步展开行动,清查出6471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包括1620辆逾期未检验车辆、1562辆逾期强制报废车辆及3289辆违法未消除的机动车辆,此外还有4636名交通违法未处理或满分(交通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未学习的机动车驾驶人。

  整治行动以来,昆明交警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满分未学习作为“清零”的硬指标,特别是“四类”重点汽车,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重型货车及其驾驶人,同时联合安监、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理排查辖区安全隐患车辆、驾驶人;此外,自8月起,持续每天组织集中夜查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零”。

  在执勤执法中,民警发现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将一律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对应其累积分值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还将追加相关驾驶技能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发还驾驶证;拒不接受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

  昆明交警提醒“脱检”及“报废”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尽快前往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