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华明确今年试点建海绵城市 春城雨季不再看海

24.03.2016  08:27

新华社发

日前,住建部印发关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10月底前,全国范围内设市城市要完成海绵城市规划草案,按照程序报批。在年初云南《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划云南将新建海绵城市320平方公里后,昆明市五华区已率先明确将在今年试点海绵城市建设,此次住建部规划草案要求出台,昆明市更大范围的海绵城市规划也将实现。一旦“海绵城市”建成,昆明雨季也将告别“看海”经历。

范围明确 云南要建320平方公里

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0月完成草案并报批,而设计的规划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设市城市。

就在去年4月,首批全国性海绵城市试点名单确定,包括重庆、厦门等16个城市成为首批全国试点。而昆明虽然未列入全国首批试点,不过按照今年年初云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了2016年至2020年全省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900公里、新建海绵城市32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的重点是以昆明为代表的大中型城市范围。

根据《意见》,到2030年,云南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五华区也率先明确将在今年试点海绵城市建设。业内分析,此次住建部明确全国设市城市海绵城市规划时间表,也将正式开启国内海绵城市建设日程。

在今年昆明市两会上,昆明市政协委员沈斌就表示,昆明应主动纳入海绵城市建设范围,“不仅可以缓解城市内涝,对于本身水资源严重缺乏的昆明来说,也是合理利用水资源的一个关键。

新建小区 雨水回收或成硬指标

根据住建部此次规定,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可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也可单独编制。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此次要求明确海绵城市规划范围要和城市规划区一致,也是首次强调将所有城市规划区范围纳入海绵城市规划,体现了未来海绵城市建设的强制性。”业内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在规定中,也重点强调了城市在新建小区和建筑中海绵城市的规划实施。根据《规定》,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而云南省《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建建筑还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省内新建建筑与小区要推广使用绿色屋顶,合理布局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雨水回收池调蓄等设施,建造屋顶雨水回用与径流控制系统,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进行绿色屋顶改造,结合小区绿地以及景观水体建设,配套建设雨水收集、调蓄、利用设施。

这也给本地的房地产企业开发提出新的课题,目前已建成的绿色屋顶代表为盘龙区政府大楼,其除了屋顶绿化覆盖外,同时新型雨水回收空间、透水材料铺装,也都是典型代表。“新规定明确合理控制开发强度,除了引导城市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绿色环保理念,对于绿化用地和市政排水等方面也多了些硬性要求。”业内人士直言,全面铺开执行后,小区内非硬化土地、雨水回收调蓄池等或将成为硬性验收标准。

多些知道

啥叫海绵城市?

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015年4月2日,国内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确定: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另外,住建部2015年6月10日下发文件把三亚列入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目前国家层面的试点共计1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