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发布“环保”绿皮书

04.06.2015  11:06

   

人民法院报昆明6月2日电(记者茶莹    通讯员 代汝芳 刘红春)今天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昆明中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情况报告》绿皮书,通报昆明中院以及辖区法院近年来审理环境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当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开始,昆明两级法院受理的环保案件呈现倍增趋势,数据显示,仅2014年至今年5月,昆明中院共受理各类涉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2件,已经高于此前五年受理的环境案件数量总和。案件类型方面,涉及环境污染、非法买卖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犯罪占首位,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数量剧增。在审判实践当中,昆明两级法院从六个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实践,收效良好:一是针对环境案件的特点,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及实践的运用,将刑事被告人具有生态修复的行为作为量刑的主要情节考量,对在缓刑考验期的刑事被告人建立开展回访考察活动,研究制定后续的生态修复方案;二是积极延伸环境案件审判职能,建立完善与司法、环保等部门的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对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使用等都进行专题研究;三是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及环保组织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审判综合调研活动;四是与高校共建“环境司法创新教学研究基地”,举办了云南首届模拟环境法庭大赛等多项活动,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五是健全完善基层法院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创新了环境案件要素式审判规则,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确立了“破坏者修复、损害者赔偿、法院引导监督、司法行政联动”的生态修复原则;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水源保护区建成全国首个“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警示教育基地,开通了环保庭微信公众号,宣传环境法律知识、介绍环境司法动态,努力实现环境司法走进民众的目标。

昆明中院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继续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判机制的构建与实践,大胆尝试审理环保组织为原告起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尝试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等,打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守护好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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