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考加分名单已公示 有异议可向教育局反映

02.06.2016  11:33

    昨日,昆明市招生考试院通过昆明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将盘龙、东川等14个县(市)区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学生名单及加分项目进行补充公示。

  相比前几天公示的名单,除学生姓名、学校、报考一级、二级高(完)中加分的分值外,此次补充公示,详细加入了学生的学籍号、具体的加分照顾项目等内容。

  根据昆明市招生考试院4月份发布的《关于昆明市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的规定》,以享受加分照顾人数居多的禄劝县为例,全县共有1748名学生得到5—20分不等的加分。

  其中,有1500人因为符合“户籍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10分”而加分;161人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一级高(完)中照顾10分,报考二级高(完)中照顾20分;86人获省级、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分别加10分、5分;还有1人是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10分。

  另外,五华区享受加分照顾的747人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占311人,少数民族考生73人,两类情况占比超过50%。其他加分类型包括41人为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加10分),212人为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加5分),7人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加15分),49人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加10分),54人为归侨子女、荣立一二等功现役军人、警察子女等。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有异议或举报建议,可向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市招生考试院反映。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3102385

  昆明市招生考试院电话:0871-65311309。(昆明日报 记者张丽亚)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