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昆明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医保3个月 职工待遇不受影响

15.08.2022  15:10

来源: 昆明日报   

8月12日,记者从昆明市贯彻落实阶段性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8月起,昆明市实行缓缴中小微企业3个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新政策,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级部门的相关决策部署,让企业及时、足额享受到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昆明实际,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充分沟通后,提出昆明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明确了享受阶段性缓缴政策的范围及缓缴时间。

今年8月起,对昆明市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医保缴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部实行3个月的阶段性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昆明市医保阶段性缓缴将惠及约6.5万家中小微企业,涉及103.46万名参保人,预计涉及缓缴单位缴费部分的金额共约117157.6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缓缴部分仅为参保单位的单位缴纳部分,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依然正常按原流程缴纳,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可正常划拨,正常享受相关的医保、生育、长期护理保险等各类待遇,个人缴费年限正常连续记录。

对于缓缴期内,参保人出现离职、退休、医保关系转移等特殊情形,市医保相关部门将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并通知参保单位优先补齐单位缴费部分,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相关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医保部门也将在缓缴期满后,及时完成缓缴参保单位应该补缴数据的推送,并同步提醒参保单位足额、及时缴纳补缴费用。

此次惠企政策,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在缓缴期间,医保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单位应缴纳部分直接标识为“0”,使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及时享受到缓缴实惠,提高政策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该政策的实施,在保证医保基金健康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减轻昆明市中小微企业负担成本,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各类合法的医疗保障权益。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落实落地,为昆明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记者廖晶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