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燃气企业因违规供气将被全市通报批评

05.03.2016  00:42

    记者4日从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因违规供气,将被全市通报批评。

    燃气安全关乎百姓生活。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今年春节期间,个别管道燃气企业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规调度运行,导致昆明市燃气管网运行出现安全险情,全市燃气管网设施生产运行险情频发,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城市燃气保供困难。

    其中,今年2月6日15时许,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在未书面报告市燃气主管部门,也未通知下游燃气运营企业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将向新城区输送燃气的拓磨山末站出口压力从0.15MPa调降至0.07-0.08MPa,使得承担向新城区燃气供气的黄马中压管线长时间低压运行。期间甚至导致新城区多个调压站濒临失压、脱压,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域内工商用户被迫停止用气,虽在市燃气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和严厉警告下,该企业才于2月18日20时许,将拓磨山末站的出口压力升至0.15MPa,但仍违反双方企业供气协定,以及市工信委针对下游工业、商业用户用气需求要求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供气的出口压力相关要求。

    此外,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大局观念不强,在完成经营区域天然气置换后,对安晋线运行疏于管理和应当认真履行正常的维护检修责任,今年2月19日16时许,以所谓故障检修为由,在未书面报告市燃气主管部门,并通知上游昆钢焦化制气企业、下游燃气运营企业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情况下,降低安晋线宝象河入城计量调压站人工煤气进口压力,使得上游人工煤气生产企业煤压机跳停、下游昆仑公司主城区人工煤气输送管网低压运行。在市燃气主管部门的协调和严厉警告下,公司才采取措施,逐渐恢复正常供气。

    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针对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此前多次出现此类严重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昆明市燃气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违背了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承诺。特别是个别企业无视政府、市民和工商企业关切,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巨额国家资产安全如儿戏,有的涉嫌“人为故意”。为此,拟对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同时抄告其上级公司。

    此外,还拟责成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向市燃气主管部门递交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承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城市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