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会]放开物管费 大家放心吗

21.01.2015  10:23

   建议建立物业管理公司评级制度

  中国农工民主党昆明市委员会递交的《关于大力加强昆明市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提案中提到,应理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体制,完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维护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政府部门职责明确,才能为物业管理行业创造有序的竞争环境,住建、国土、房管部门职责是严格监管、审核开发商及其物业公司资质、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物价部门负责审核收费标准。

  提案中指出,目前物业管理的招投标体制未建立健全,也未引入竞争机制,物业管理行业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机制不完善,业主委员会无法选聘满意的物业管理公司。许多物业公司实际是开发商的子公司,帮助开发推销、出租物业,管理物业,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法满足高标准的服务要求。

  为此,方案建议,推行公开透明、竞争上岗的物业管理从业原则,制定物业管理公司评级方案,量化表、详细操作步骤,并成立由业主、社会人士(非物管公司人士)等构成物业管理公司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公司资质、服务水平等核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等级,规范物业管理公司收费行为。

  同时,要加大对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要求、不按规定办理暂定资质转正、管理水平低下业主投诉率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查处力度,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扶优扶强一批信誉好、市场竞争力强、业主满意度高、诚信服务的品牌“龙头”物业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动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综合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社会 、 市民对物业行业的满意度,提升行业的社会声誉。

  “权限”放开后,意味着,物业费收取标准不再由价格主管部门来统一规定,而由市场来选择,“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就收取什么样的价格”,定价主体有可能是业主、物业,甚至社区等。CFP供图

  一月初,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其中就包括近几年来颇受广大业主关心的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价格。

  物管收费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问题,也是政协委员们瞩目的领域。在本次市政协大会上,中国农工民主党昆明市委员会递交的《关于大力加强昆明市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提案,对放开小区物业服务价格以后,如何构建良好的物管、业主、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政协委员朱燕

   不能一概而论 昆明物管应当分级定价

  朱燕建议,应该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建立“分级定价、质价相符”服务收费机制,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制度,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两种形式。

  “昆明小区物业管理与发达的一线二线城市相差太多,如果政府放开,完全交给企业管理,一些企业的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的物管与居民矛盾较深。”昆明市政协委员朱燕长期关注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在政府放开物业管理价格之后,我最担心的还不是物业费的上涨,而是物管收取了相应的费用,但业主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朱燕表示,昆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缺乏资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不到位、小区治安等问题。朱燕建议,应该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建立“分级定价、质价相符”服务收费机制,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制度,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两种形式。此外还应加强物业保修和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为搞好小区物业服务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及其监管制度。物业纠纷很大部分的原因是由于物业质量引起的,物业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必须要有资金保障,应当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