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年内清零

31.03.2022  09:53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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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昆明市召开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截至2022年2月底,全市共排查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数1105个、涉及户数87.98万户。其中,已化解项目数1020个、涉及户数81.46万户,占比均超过92%。江东和谐家园、和信花苑二期、广福城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已成功化解。

动态清零  应登尽登

2021年以来,昆明市政府借鉴外地成熟经验,结合近年来昆明市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功案例,于2021年5月制定印发《昆明市加快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同时启动加快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两年清零”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明确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界定范围,即在全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即2016年6月30日前),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并销售或投入使用,但因建设审批等相关手续不齐全导致不动产未登记的项目,以及经市区领导小组审核纳入的其他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开展全面清理,建立“问题小区问题楼盘”项目清单,分类分步实施“销号清零行动”,在两年时间内全面化解昆明市范围内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对高频信访项目以及新发现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推行“动态清零、应登尽登”工作模式。

截至2022年2月底,全市共排查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数1105个、涉及户数87.98万户。其中,已化解项目数1020个、涉及户数81.46万户。已化解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92.31%,涉及户数占总户数的92.59%。

证办分离并联办理

被纳入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清单的项目是否可以正常办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梁源原表示,《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民生优先、依法依规、属地负责”的原则,昆明市在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推行“证缴分离”“证责分离”的证办分离并联办理模式,改变以往建设工程审批“串联化”办理思维。

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的原则,在购房人已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缴清个人应缴税费的前提下,将无过错购房人申请办证与追缴企业所欠税费、追究违法违规建设责任、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分开处理、同步进行,既加快为无过错购房人办证,又夯实责任部门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梁源原介绍,以盘龙区北京路和信花苑二期住宅小区为例,该小区原批准建盖23层,但开发企业违规超建了11层,导致超建部分的购房人一直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本次专项行动“证缴分离”“证责分离”的证办分离并联办理模式,属地政府在对开发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追缴相关税费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为24层以上无过错购房人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解决了购房群众多年来的“办证难”问题。

政府指定单位可作为办证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方案》还制定了10余类政策措施,为有效化解现存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业务指导。

对缺乏申请主体的,可以由承继单位或政府指定单位作为办证主体,也可以由购房人、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办事处等作为申办主体;对缺少用地手续的,可按照实际情况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对缺少规划手续的,在不影响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现状进行规划核实认定;对涉及收费、处罚及技术规范标准的,原则上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若没有明文规定的,或现规定与原规定存在差异的,可按照开工建设时的规范和标准执行,或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统一规范和标准执行;对涉法涉诉的,与人民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

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因项目开发企业债权债务纠纷,群众所购住房项目土地使用权存在被抵押或被司法查封的问题,若项目列入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属地政府按照《工作方案》的处置措施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并出具了同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书面意见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涉及土地使用权抵押或查封类不动产登记时,会告知并让购房人知晓土地被抵押或查封的情况。登记机构为购房人办理仅记载房屋信息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信息需待解除土地抵押或查封后才能予以完善。与正常办理登记相比,差别仅是证书上缺少土地信息。

此次化解政策的制定打破常规,将原本项目被抵押或被司法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解除抵押或查封后方可登记的要求,调整成在不解除抵押或查封状态的情况下,为群众优先解决办证政策,有力促进了此类问题的化解。

此外,权利人持仅登记房屋信息的不动产证,其应有的户口迁移落户、子女入学、购房交易、抵押融资等合法权益不受影响。(昆明日报  记者罗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