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网民网上散布恐怖言论被警方依法刑拘

18.01.2016  16:58

安某发布的恐怖信息截图。昆明警方供图

犯罪嫌疑人安某及其身份证。昆明警方供图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18日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昆明一名网民因在互联网上散布恐怖言论而被昆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昆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网上扬言“今天我们便是要举起手中的火把和汽油,将圣战进行到底!”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人在多个网络社区中公开扬言要自建清真寺并进行圣战。其言论和行为在网络社区中引起恐慌,误导他人认为昆明还有很多隐藏着的恐怖分子,极有可能再次经历与“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类似的恐怖袭击。

    民警经过多方调查走访,查获网民安某(男,彝族,四川人)。审讯中,安某对自己散布恐怖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安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规定,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

    目前,安某已被刑事拘留。

     网警提示

    网络社区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宣扬恐怖信息,扬言进行暴恐行动将受到法律制裁。

    广大网友在网络活动中如果发现涉恐信息,请及时向当地网警举报,或拨打110报警。

     新闻助读

    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之三: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