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非法买卖公民信息4万余条被刑拘

23.03.2016  12:23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日前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昆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近期根据线索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公民信息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嫌疑人共买卖公民个人信息4万余条,非法获利2万余元。

    去年底,市局网安根据线索获悉,一昵称为“大满贯”的QQ网民经常在官渡区世纪城某小区登陆,可能涉嫌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根据线索情况,市、区网安部门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发现该网民QQ邮箱内有大量收发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并锁定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福建籍男子廖某某(31岁)。

    在掌握相关证据和嫌疑人活动规律后,近日,市、区网安部门联合属地派出所在官渡区世纪城某小区将嫌疑人廖某某抓获,当场查获电脑3台、手机11部等作案工具。

    现查明,廖某某以其注册的云南某电子商务公司作掩护,通过QQ以3分至3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加价卖出,至案发前已卖出信息4万余条,非法获利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助读: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名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同日颁布。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