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小区房屋私自改建“蜗居”10余人 已下达整改通知

30.07.2015  10:58

云南网讯(记者 吴杰)7月28日,昆明市长热线办公室对6月25日昆明副市长王道兴接听群众来电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昆明公交车“排放黑烟” 确实存在超标排放

市民左先生反映:据观察,昆明的很多公交车行驶时都会排放出很多黑烟,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空气质量,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效,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排黑烟的问题。

办理结果:经过核实和专项环保检测,发现确有部分公交车排放超标,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超标车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营运,维修复检合格后方能上路营运。目前此项排查和环保检测工作还在持续开展过程中。

针对公交车辆排放黑烟情况,市环境保护局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发动热心市民举报,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不定期上路拍照取证,到车辆停放地排气污染监督性抽测等手段,持续降低由公交车辆排气污染环境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

房屋私自改建“蜗居”10余人 已下达整改通知

市民蒋女士反映:盘龙区白云路金尚俊园小区业主私自更改房屋结构,将房屋改为8间出租房,同时将厨房也改造成了卧室出租给十多个人居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这些租房人员噪音扰民严重。

办理结果:经盘龙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三个部门现场核实,来电人所投诉的房屋由业主委托给房屋中介公司出租后,中介公司再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居住,房屋面积大约130平米,被用轻型板材隔成8间,约10余人居住,厨房有一张床铺。该问题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曾接到过举报,多次到现场查勘并对比房屋结构图,该业主并未改变房屋原有墙体。6月25日再次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查勘,经查业主未改变房屋原有墙体,仅将室内改造为多个房屋并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条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业主在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外立面结构的情况下装修房屋属正常情况。7月16日上午联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安监站、小坝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专门针对“将厨房也改造成了卧室出租给十多个人居住”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室厨房确有一张床铺,根据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八条“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的规定,现场工作人员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不得将厨房出租供人员居住。下一步盘龙区城管局、联盟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业主进行整改。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因来电人主要投诉主卧室噪音扰民,中介公司已将租住在主卧室的人员清走,现主卧一直空置无人居住。且中介公司为减少噪音,在主卧室内铺上地毯进行隔音。此外,按照实有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小坝派出所民警已现场对被投诉房屋出租房信息及租住的流动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录入警综平台,并对租住在该房间的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上下楼梯和在房间内时不要发出异响,以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同时,盘龙区住建局已要求物管公司加强对被投诉房屋承租人的管理,以口头和书面告知的方式,让承租人在休息时间特别是夜间11点后不做影响邻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