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学校“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1.02.2019  09:10

经查,你单位在对施某某作出纪律处分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缺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政治意识,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议你们针对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认真整改……”近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发出2019年首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向被监督单位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其查找漏洞、建章立制、整改落实。

据了解,施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于2017年10月被公安机关逮捕,2018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10月二审维持原判,学校党委未将该人员情况及时向市教育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直至2018年10月才将该人员被开除党籍的处理结果通报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相关负责人指出,该学校党委和纪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管理对象出现刑事犯罪、严重违纪情况既未及时启动党政纪处分程序,也未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机构报告,缺乏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纪检组将持续发挥‘探头’作用,从一次谈话、一份建议、一次提醒开始,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上述负责人说。(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