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城管醉驾被罚仍存侥幸 隐瞒3年终被处分

08.03.2017  21:23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董某某参加完聚会后已是头重脚轻,但心存侥幸带着醉意驾车回家。后被查获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而其认为,虽受到法律制裁,但只要自己不说外人并不知情,一直正常上班3年。最终,被西山区纪委调查后,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昆明市党风廉政网发布消息:2013年2月19日晚,西山区城管局董某某参加完聚会后已是头重脚轻,但看时间已晚,回家路线又在外环线上,平时没有交警设卡检查,于是带着醉意和侥幸驾车回家。经鉴定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28毫克/100毫升,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董某某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董某某认为虽受到法律制裁,但只要自己不说外人并不知情,一直正常上班3年。

    2016年11月3日,西山区纪委开展“对受法律追究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落实党政纪处分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比对和调查,发现并核实董某某曾受司法处理的问题线索。最终,西山区纪委调查后,给予董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春城晚报 记者李超)

编辑:任骥远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