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局听证 昆小区或能申报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06.10.2014  16:41

昆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自命名之后的第二年起,于每年12月底,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总结至当地防震减灾部门备案。

  昆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自命名之后的第二年起,于每年12月底,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总结至当地防震减灾部门备案。

昨日,市防震减灾局举行《昆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申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申报、认定和管理拟适用本办法。

在申报资格与条件方面,凡经昆明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批准设立的社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居民小区,具备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条件的,均具有申报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资格。

县、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防震减灾部门负责申报社区的初审工作,通过后报送市防震减灾局。市防震减灾局成立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认定专家组,审查申报材料,研究确定认定意见,对申报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对获得认定的社区授予“昆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颁发示范标志牌。

“昆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自命名之后的第二年起,于每年12月底,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总结至当地防震减灾部门备案。市防震减灾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示范社区给予一定表彰和奖励,并按规定推进申报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对检查不合格的示范社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将取消称号,收回示范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