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月1日起暂停主城区二环内活禽交易宰杀

21.02.2017  23:06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记者 2月21日从昆明市政府获悉,自2017年3月1日零时起,暂停在市主城区二环路以内进行各类活禽(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下同)的交易、宰杀。

  据昆明市政府网站通报,为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昆明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现决定暂停昆明市主城区二环路以内活禽交易、宰杀。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7年3月1日零时起,暂停在昆明市主城区二环路以内进行各类活禽(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下同)的交易、宰杀。

  凡进入昆明市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市场、餐饮单位销售的禽类冷鲜产品,必须是市农业局指定的屠宰场(点)宰杀或者是合法企业生产的具有包装标签标识,并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具有检疫合格标识的禽类冷鲜产品。

  主城区二环路以内禽类冷鲜产品市场供应商由市农业局另行发布;主城区二环路以外活禽交易市场由市商务局另行发布。

  请广大市民加强禽流感防范意识,尽量避免前往活禽市场或摊档,不购买活禽、不自行宰杀活禽;要购买、食用有检疫证明的禽类冷鲜产品。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农业、工商、市场监管、卫生、食药监、交运、商务、城管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