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3月1日起实施 昆明小区物管费放开

02.03.2015  12:20

      昆明信息港综合整理 不动产需统一登记、起网名需遵守新规定、昆明小区物管费等7项服务价格放开、《云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施行……从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涉及多个领域,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全国法规 不动产登记终于来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摸清楼市“家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建立。

        依照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建设用地、宅基地和海域的使用权等都将纳入登记范围。

        条例明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

        网名不能“任性”起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业界简称“账号十条”)正式施行。

        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账号起名“任性”乱象突出:有的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如“中纪委巡视组”;有的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如“人民曰报”;有的冒用他人身份,侵害个人合法权益;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如“普京”、“奥巴马”;有的假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发布虚假信息;有的名称和头像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甚至公然招嫖;有的在简介中传播暴恐、聚赌、涉毒等违法信息,如“枪械军火商”、“乡村赌场”;有的违背社会公德,宣扬低俗文化;有的公然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有的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针对这“十大乱象”,《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账号管理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

        “政府采购黑洞”有了更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月1日起施行,“花买人参的钱买萝卜”“采购暗箱操作”等政府采购“黑洞”有了更加严格的法律制约。

        条例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新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加大透明化力度,压缩“暗箱操作”空间;增列34种违法情形,避免无人追责的情况,促进公平公正。

        同时,条例着力强化优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和调控功能,通过一系列具体和尽量细化的规定,完善了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有利于更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落实好条例将有益于绿色产业、中小企业的发展。(新华社)

      云南省新规

        《云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施行,90%业主同意才能征收房屋

        一成以上业主不同意 不得征收房屋 超两成业主不满补偿 征收决定暂缓

        《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于去年12月在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通过, 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要求,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经9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办法》明确,因旧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改建意愿,经9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方可启动旧城区改建。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根据社会风险评估等级,作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者不予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并要求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在被征收范围内及时公告。

        《办法》明确,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80%以上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房屋征收决定暂缓执行。对于补偿,《办法》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办法》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以及停职、离岗、降级、开除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和强制搬迁。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承担责任。

      昆明3月1日起放开小区物管费等7项服务价格

        昆明市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按照云南省物价局通知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放开律师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及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

        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放开全云南省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律师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除外)、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目前,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基本是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放开了,这些费用会不会应声而涨呢?

        物业费:

        应该根据业主的需求来制定

        据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相关人员介绍,物业费此前实行政府指导价,每月最高收费为1.38元/平方米/月,最低为0.45元/平方米/月。

        记者调查多个小区发现,昆明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0.45元/平方米/月,到1.38元/平方米/月不等,有的小区已经突破了这个数字的上限。比如在大商汇对面的华都花园和创意英国的物业费是1.5元/平方米/月。对于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居民担心小区的物业费可能上涨。

        “我家每个月物业费是1.5元/平方米/月,如果价格放开,小区的物业费会不会上涨呢?”家住华都花园的陈先生有些担心。他说,自己家有147平方米,每个月的物业费是220.5元。“希望实行市场调节后,小区的物业费能稍微调低,或者不变。

        “我家大约有86平方米,每个月的物业服务费是87.91元,但除此之外还要交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和二次加压费,这些加起来,每个月都需要交130元左右的费用。”家住盛高大城的李女士说,虽然小区的物管不错,但她还是希望物业费能调低一点,另外,希望能根据每家的不同需求来调整相应的物业费。

        停车费:

        小区停车费

        应根据停放时间制定

        有限的停车位已成为困扰小区居民问题之一。小区里的停车费到底该交多少?有居民表示,小区的停车费并不便宜,如果与停车场的收费一样,那每个月的停车开支就太高了。

        “我家小区的停车费是5元一天,而车库则是18万元一个,不过买了车库的话,相当于有一个车库和车库外的车位。”家住凯旋花园的张先生说,因为小区车位少,他每天都得早早回家,否则就没有车位停车了。

        对于小区停车费以后将由市场调节,张先生表示,他觉得小区里除了车库外的临时停车位不应该收费。“我们已经交了物管费了,为什么还要交停车费呢?

        “在我家的临时停车费是6元/天,或者是办卡,一年1200元,但办卡只能在7月办,错过就办不了了。”家住盛高大城三期的李女士说,小区里的停车费并不便宜,还需要7点以前回家才有,否则回去晚了,车就只能停在路边了。“如果小区停车费由市场调节,那我希望停车费不应按照一整天的来收,应该按小时来算。

        发改委:

        经营者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收费

        7项服务价格放开后,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会不会上涨得过于离谱呢?

        其实,在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就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此通知要求,在放开上述7项服务价格时,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施行,渡口100米范围内禁止捕捞采砂

        酒后上船工作罚款500-1000元

        3月1日起,《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将云南近年来水上交通安全成熟的管理经验提升至法制层面。

        《管理办法》规定,船长、船员不能驾驶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船舶载运旅客;超载、超速、超越航线或者航区驾驶船舶;在浓雾、暴雨、大风和其他达不到适航要求的条件下航行、作业;在不具备夜航的条件下夜间航行;在船工作期间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向船外排放污染物。如果违反规定将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管理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水上救助工作的领导,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业水上搜救队伍,并将水上救助纳入政府应急保障体系,加强预警、应急救助演练,鼓励社会力量组建专业队伍参与水上搜救。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介绍,全国水上搜救中心的紧急救援报警电话是12395,目前云南省尚未设置这一号码的集中接线平台。《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实施后,将率先在普洱、版纳等航运比较发达的地区建立紧急救援24小时接线平台,之后向全省各州市覆盖。

        《管理办法》还规定,渡口上下游各100米范围内,禁止捕捞、采砂、堆砂、网箱养殖等影响渡运安全的行为。违反这项规定,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都市时报记者李俊茜 云南信息报 记者李美娇 袁海毅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