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引进高层次人才 本月15日起可申报购房补贴

21.07.2015  11:51

自去年以来,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滇创新创业,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实施了《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评审认定暂行办法》,修订了《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对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认定等次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

自本月15日起,2015年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按照申报标准,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缴纳税收总额中地方所得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民营企业,凡引进符合申报条件并达到评审认定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在其引进的前5年内均可申报政府购房补贴。

据介绍,今年申报的时间从本月15日起至9月5日,详情请查看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