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6年2月25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6.02.2016  10:39
      关于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市长杨浩东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和“十二五”时期的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同意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临沧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决胜期,必须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市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突出修好路、兴水利、改危房、强产业、脱贫困、建生态、扩开放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走在全省前列,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对推动我市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打基础、补短板,调结构、建支柱,抓改革、促开放,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屈不挠、开拓前进,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中实现跨越发展,创造临沧更加美好的明天


      关于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所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分析了“十三五”时期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的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符合临沧实际,是今后五年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走在全省前列,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临沧市 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沧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临沧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临沧市 2015 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沧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临沧市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临沧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地方财政预算。


      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同志所作的《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履职尽责,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为推动临沧“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关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孙杰同志所作的《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吉军同志所作的《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