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17.08.2018  17:51

 

8月16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暨厅党委会,传达学习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及省委常委会相关贯彻落实要求,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1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了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了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常委会8月13日,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并对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两个会议十分重要,全省公安机关务必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上来。7月3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我省贯彻中央精神、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工作安排上来,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公安职能抓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抓好“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结合职能主动服务实体经济,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抓好黄标车治理、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在公安机关的落实。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始终绷紧稳定这根弦,推进扫黑除恶、反恐维稳、边境整治、禁毒斗争、命案打防等重点工作,强化社会面治安打防管控,确保治安大局稳定。要防范重大风险。打好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排查,注重社会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实做细做深社会稳定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狠抓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扎实抓好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厅长助理参加会议,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