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人员驾驶面包车 蒙骗大理交警受处罚

16.09.2015  09:50

    无证驾驶

    日前,云南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有驾驶证的车主,将本人面包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两名当事人还试图蒙骗交警,最终双双受到了处罚。

    9月14日中午,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大保高速公路跃进服务区路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12时许,一辆从大理驶往保山方向的面包车在距执勤点约50多米的地方突然停下,引起了现场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向面包车跑了过去,只见面包车驾驶室内,一男一女正在相互调换驾乘位置,民警立即对两人展开调查。

    此时,坐在驾驶位置的女子说车一直是她开的,再问及副驾驶室内的男子时,他一口咬定车是女子开的。

    当民警问他们为什么要互换位置时,两人开始含糊其辞,不肯配合民警的工作。就这样僵持了十几分钟,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面包车内的男子终于承认了自己与同车女子互换位置的事实。

    原来女子阿某某是该辆面包车的车主,虽然持有驾驶证,但自己却把面包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男子马某某驾驶,车主阿某某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所以途中看到路上有交警,急忙叫马某某停车调换位置,扮成是由自己在驾车,想以此骗过交警。可惜,两人的伎俩,却被民警识破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阿某某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马某某驾驶的违法行为和马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1000元的处罚。

    大保交警提醒驾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者杨之辉 通讯员张鹏翔 詹执圭)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