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3.09.2016  01:13

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3号),根据云南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省局决定从2016年8月22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旅游市场和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将社会关注度较高、反映较强烈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非法主体、虚假广告、消费欺诈、强迫消费、欺客宰客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治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强化执法办案,加大整治力度,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教育规范一批旅游企业。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旅游市场予以或收受以“高回扣”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商业贿赂行为,强制捆绑销售行为,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商誉行为,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广告对旅游者作虚假承诺或做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查处无照从事旅行社、酒店、商场、商店、饭店、酒店、宾馆、旅社、旅游纪念品市场、土特产品市场等旅游相关经营行为的市场主体;旅游市场中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侵权、欺客宰客、缺斤少两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合同欺诈及利用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旅游市场合同违法行为。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注重协调配合,强化整治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