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下发通知:导游“单干”并非只放不管

16.05.2016  04:37

        近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5月起在江浙沪等9个省市旅游委(局)启动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导游自由执业对旅游质量影响几何,引发多方关注。

  有着10多年从业经验的江苏国旅高级导游李滨说:“作为导游,我们非常欢迎这个全新尝试。”他认为,导游自由执业,用游客口碑为导游打分,可有效减少克扣导游服务费、让导游交人头费买团等旅游乱象。

  也有游客表示,没有旅行社兜底,导游会成为“散兵游勇”,市场会更乱。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则认为,导游自由执业改革顺应了散客化和信息化两大趋势,有利于导游品牌化。今后,导游的服务表现和质量都会体现在平台上,更有利于游客监督、评价。

  根据《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导游自由执业的机构,需与国家旅游局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以实时传送导游执业信息和游客评价信息。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导游自由执业并不意味着只放不管,后续监管将更为完备、有力。为此,旅游部门还专门制定了《导游自由执业投诉处理办法》,通过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的方式,着力解决导游自由执业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