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民政局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03.03.2016  14:08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党组扎实抓好监督执纪工作,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握和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有效发挥自身监督职责。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计划等,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积极营造学党章、守党规、增党性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切实加大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减少资金使用的风险,杜绝挪用、挤占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资金能够得到最有效利用。年内开展全县民政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强化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为加强民政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四不直接分管”要求,局党组及时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落实责任,采取主动介入、全程监督等形式,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督查中,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将项目审批、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等作为重点环节,加强工作针对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整改,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四是积极推进“阳光民政”建设。重点围绕救灾资金、村务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慈善救助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明确了公开事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不满意的,积极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段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