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通过“抓重点、推试点”的方式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07.12.2016  11:11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作了统筹安排和部署,中央财政将对实施效果好的治理修复试点工程进行奖补。

为抓住机遇,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的支持,省财政厅接到三部委文件后立即着手研究,并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认真研究开展思路及措施。初步确定通过“抓重点、推试点”的方式开展工作。一是抓统筹整合为重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涉及矿山、湖泊、水源、农田、土壤等多方面,相关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布在各个部门,且都是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实施的项目,只有充分整合各部门现有项目及资金,才能在高效利用财政资金的同时,有效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修复。二是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支持有条件、有基础、有积极性的地区以“湖泊流域保护+地质环境恢复+土地整治”的综合立体修复模式先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探索思路,引导带动更多的区域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修复,为以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打牢基础。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协调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2个试点,统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灾毁耕地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高原湖泊保护、水污染治理、土壤治理等项目,整合相关项目资金,落实中央精神,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