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新闻的看过来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

25.05.2016  17:34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自5月20日起,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新闻宣传从业人员7名。

    据悉,此次招聘的人员为新闻采编2名、摄像1名、影视后期编辑1名、新媒体编辑2名、美术编辑1名等五个职位共7人,需要影视及新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履职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年龄不超过35岁。应聘者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办理“五险一金”等手续。

    从即日起,凡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附照片)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及简历文件名均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同时,可附个人作品及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0871—63052470;联系人:李永皓;地址:昆明市广福路中段云南省公安厅。

    附: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2016年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新闻宣传从业人员7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新闻采编(2名)

    (二)摄像(1名)

    (三)影视后期编辑(1名)

    (四)新媒体编辑(2名)

    (五)美术编辑(1名)

    二、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与人沟通交流,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具有履职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闻采编。具有大专以上中文、新闻专业学历或相应岗位业务水平,两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具有摄影、车辆驾驶技能者优先)。

    (二)摄像。影视及新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适应各种拍摄条件,有团队合作精神;掌握娴熟的摄像机操作技术、简单故障排除和灯光操作能力;有一定的画面语言叙事能力,对画面和声音具有较强的判断力和领悟力;具有对新闻事件的敏感性,有良好的专题片策划、拍摄能力;熟悉时政新闻与案(事)件新闻拍摄方式;熟悉EDIUS视频编辑软件操作,掌握专业采编和剪辑知识;对需要归档的视频资料能进行精编处理;能调试机器设备,保养维护等工作,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

    (三)影视后期编辑。影视及新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视觉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审美和创新能力;熟悉非线性编辑系统,熟练掌握AE、东方盛行、苹果、Edius等后期制作软件;熟悉电视台播出节目的制作程序与要求;能够独立完成栏目包装、三维片头动画、宣传片等的设计及制作;能够独立剪辑合成各类节目和专题片;能协助做好影音资料整理归档。

    (四)新媒体编辑。具有新闻、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熟悉新媒体平台功能特点和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善于通过网络与人沟通交流;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能够熟练应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有媒体从业经历人员可优先录用)。

    (五)美术编辑。具有视觉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图片处理、美术编辑能力,有手绘基础,并能熟练使用PS、ID、DW等电脑绘图、设计软件(在媒体、广告、印刷等行业从事过美编、设计等相关工作人员可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附照片)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及简历文件名均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同时,可附个人作品及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经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进行专业测试,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并结合应聘岗位进行实际应用操作测试。

    (二)面试。对通过专业测试的人员将统一安排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三)体检。通过专业测试及面试的应聘者,7日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并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四)政审。对拟聘用人员,将按照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经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将按照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办理“五险一金”等手续。

    咨询电话:0871—63052470

    联系人:李永皓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中段云南省公安厅

    乘车路线:市内乘112、120、152、160路公交车到广福路(湖畔之梦小区,东行800米即到或转乘165路公交车到太家河路口下车即到)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