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每天可免两小时停车费

15.07.2016  18:03

   充电费具体怎么收 本月出台政府指导价

  新能源汽车看起来很美,推广却不尽如人意。11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正式印发,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到使用各环节,都给出利好政策。例如,个人购车不但有补贴,在国资停车位还有免费时段;物流企业新购新能源汽车,可以全天进城。

   新建小区停车位

   要100%有充电条件

  《计划》提出,2016年7月底前完成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充电设施规划选址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自用及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以地铁P+R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

  充电设施将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与此同时,2016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

   充电桩建设

   审批制变为备案制

  眼下,充电桩建设审批麻烦、价格高的情况让不少小区对充电桩望而却步。《计划》提出,将审批制变为备案制。

  凡在现有建筑物场地内加建充电设施,视为设备安装,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建筑物内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无需为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财政统筹资金对符合国家及昆明市相关要求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实际投资额(不包含土建和电力增容)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财政补助。

   新能源物流车

   可全天进城

  《计划》提出,在昆明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的1:0.5给予配套补助。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享受中央和昆明市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新能源汽车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位停车,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内免收临时停车费。若对机动车进入主城区采取限行限号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通行便利。对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车,免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对从事邮政、快递、物流(含城市配送车、搬家运输车等)的车辆新增或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发放“全日货车入城通行证”。

   全面推广

   具体规划

   推广领域

   公共交通

  新增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建设3条以上新能源公交车示范运营线路。到2018年底,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1200辆以上。

  出租车

  新增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18年底,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车600辆以上。

  旅游车

  新增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18年底,推广应用新能源旅游车辆300辆以上。

  取消审批

  环卫车

  新增或更新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到2018年底,力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辆以上。

  租赁

  大力发展市区短途代步出行新能源汽车自驾租赁服务系统。到2018年底,力争分时租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500辆以上等。

  充电设施优惠政策

  1

  力争到2018年,累计完成建设集中式充电站67座、分散式充电桩7700个以上。

  2

  新能源出租车与专用充电站规划建设6座,从今年到后年依次建1、2、3座。

  3

  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包括车企授权经营的销售机构)负责建设分散式充电桩,从今年到2018年的建设任务分别是1000个、2000个和3500个。

  4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10座城际间快充站。今年至明年建设4座,明年至后年建设6座。

  记者 李超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