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建扩建居住区新规 配套教育设施建好才能交房

24.08.2016  18:33

对很多人来说,买房除了考虑价格和位置之外,还要考虑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设施。近日,《昆明市新建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出台。其中规定,配套教育设施应该与第一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交付使用,一期竣工后,如果没有按照建设计划完成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或缴纳教育代建资金的,住建部门将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这意味着不能交房。

新建扩建居住区包括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等。下一步,在布局布点教育设施的规划阶段,将在满足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对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可采取公办、民办、混合制等多种办学形式,满足多样性需求。那些达不到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标准的新建扩建居住区,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前,将明确居住区学生入学及入园整合方案,参加招拍挂的企业或单位须服从政府教育整合方案和履行教育代建须承担的资金等。

另外,中小学和幼儿园用地周边区域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师生健康,“毒学校”问题将在规划阶段得到解决。

记者 陆橙(春城晚报)

新建扩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标准

每0.5万人区域内

要设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

每增加600人

增设一个班的建设规模

每1万人区域内

设立18个班规模的完全小学

每增加600人

增设一个班的建设规模

每2万人区域内

设立18个班规模的初级中学

每增加1100人

增设一个班的建设规模

每4万人区域内

设立30个班规模的高中阶段学校

每增加1300人

增设一个班的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