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新平县“扫黄打非”创新监管进基层

31.07.2015  16:38

7月6日,新平县因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实施网格化改革成效突出,被云南省推荐参加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表彰评比。

新平县是典型的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几年前,全县农村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无机构、监管无人员、办事无经费和政策贯彻无实效的问题非常突出。

自2012年起,新平县在农村“扫黄打非”中进行针对性服务管理,改变网吧粗放管理的传统经营模式,对全县网吧实行县城和戛洒2个片区管理;针对娱乐场所经营户数多、管理成本高、实效差的实际,在全面管理的基础上明确12个重点娱乐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实行定期检查、定点核实、定量督促,点面结合,抓大不放小;改变传统上以县级监管为主的观念,将管理权限依法授权委托,充分调动属地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对农村“扫黄打非”实行定地点、定内容、定标准、定期限的量化检查管理,突出重点,强化热点,整改要点;开展以进乡镇、村社、学校、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惠民”服务活动,积极推进“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构建群防群治的“扫黄打非”基层管理服务新模式。有效促进全县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稳定有序,以开展针对性服务的方式,有效地推进了“扫黄打非”基层管理。

为保障农村“扫黄打非”工作的落实,新平县自2012年起就把 “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责任考核,并由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年初统一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新平县“扫黄打非”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在年底统一组织考核。2014年,新平县研究制定《新平县“扫黄打非”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时,把全县12个乡镇(街道)“扫黄打非”联合执法队100%开展执法、“管理专责”100%工作到位、义务监督员100%履行职责等10个“百分百”建设要求纳入当年对乡镇(街道)的工作考核内容,全面推行农村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百分百”规范化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农村“扫黄打非”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和实效化。

2014年4月,新平县委办和县政府办联合印发《新平县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监管网格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办发[2014]62号)文件,实施“扫黄打非”监管网格化改革。     

      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共成立了12个领导小组,组建了12支联合执法队,明确了12名管理专责和123名村(社区)义务监督员,制作了以10项制度为内容的120个工作制度框,建立完善了以4个业务台账为内容的48套工作台账,建立规范了以“四个统一”为内容的14块工作宣传栏,为全县41名乡镇(街道)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执法工作人员配备了174套规范标识的执法服装,建成了点、线、面的监管网格,实现了监管对象全覆盖,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三级联动”的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实现了农村基层“扫黄打非”检查联合互动、信息通畅共享的监管网络,有效解决了我县“扫黄打非”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和依章理事的现实问题,以网格化改革的创新举措,有效地推进了“扫黄打非”基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