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城市“蓝天工程”初见实效

27.11.2014  13:17

近年来,随着文山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房地产、道路开发如火如荼、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建材企业纷纷落户,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面临的压力空前增大。为预防和减轻城市空气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文山市积极开展了以提升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并取得初步实效。

一是加强对城区各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监管。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并完善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措施办法,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要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的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等措施,运输散装物料车辆必须密闭,减少撒漏,避免行驶途中污染环境。二是加大城市建成区内洒水等防风抑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在人口集中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三是全面推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加强在用机动车环境保护定期检验,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机动车环境保护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目前已核发环保标志51份。四是开展采石场环境专项整治。加强对采石场的环境保护监察,对企业防尘、洒水封闭作业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安装破碎机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振动分级筛及出料口必须采取粉尘封闭措施,安装喷淋设施;石场运输主干道必须安装水喷洒装置,防止粉尘污染周边环境。五是开展城市燃煤锅炉调查。基本摸清城区燃煤小锅炉底数,建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台账,目前正在编制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六是积极开展城市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退城入园政策,关闭化工厂、搬迁造纸厂,复烤厂已列入搬迁计划,开展文山壮山公司三条生产线脱硝设施改造,共投资900万余元,脱硝系统投运率达8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30%以上。七是加大城区餐饮业环境管理力度。城区餐饮业在报批环评时燃料一律禁止用煤,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必须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方可排放。

通过实施城市“蓝天工程”,近年来文山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在360天以上,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