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财政局“六个要”助力美丽乡村

08.04.2016  10:30

 

自2013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以来,文山州共建设了86个村庄,使这些村庄的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由于文山州集“老、少、边、山、穷、战”为一体,人民群众积贫积弱的现象十分突出,目前还有不少不通公路、不通自来水的村寨。财政奖补资金投入难以达到群众的诉求。为此,文山州财政局提出“六个要”。

一要因地制宜。结合各县(市)发展基础、资源禀赋、产业条件、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实际,发挥地方自主性和创造能力,严防生搬硬套,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城市建设的翻版,大马路、大景观,而以旧村改造修复和村庄整治为主,突出城乡的差异和互补性。

二要规划先行。严格先规划后建设程序,一次规划,分布实施,逐步完善,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推进。

三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四要生态优先。突出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保护好自然生态和村庄物质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民族特色、地域风格、注重文化传承,塑造自然美、生活美、心灵美的文明生态乡风。

五要强化管理。注重健全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律法规,形成以法治村、以德治村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要引入市场机制。文山州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精神,进一步丰富建设内容,提升建设质量,真正建成“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