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山州组织开展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

18.05.2016  16:20

为提高全市法制计量意识,督促新闻、出版、电视领域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近日,昆明市、文山州质监局联合当地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开展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

昆明市主要检查云南人民出版社、昆明日报、都市时报、昆明市广播电视台和昆明市教育电视台5家单位,以电视新闻报道(包括图表及字幕)和广告节目以及报纸、科技图书、大中小学教科书等为重点,检查2015年以来昆明市内正式发行的出版物中使用计量单位的情况。检查组共抽查样本800余份,截至目前,被抽查单位常用的温度、长度、速度、质量、面积体积、压力等计量单位规范总体使用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使用“”、“”等不规范计量单位的现象。检查组对计量单位使用错误的情况进行了原因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

文山州重点对2015年全州电视节目、新闻报道(包括图表及字幕,不包括被采访人口语表述)、广告节目和正式发行的出版物中使用计量单位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文山州广播电视台、文山市广播电视台、文山日报、文山学院、文山州文联和砚山、丘北、广南、富宁、西畴、马关、麻栗坡县广播电视台12家单位,检查了2015年度文山州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文山新闻》、《法治文山》和《州县新闻直通车》,8县(市)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新闻栏目》以及插播的广告节目,《文山日报》、《文山日报》七都晚刊,《文山学院校报》、《文山学院学报》和州文联《含笑花》等杂志,抽查新闻稿件、栏目稿件以及广告通知通告文字稿等样品总数233件。其中不合规格数量47件,出错率20.17%。主要存在面积、质量、长度等单位使用和表述错误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执法人员作出了责令改正通知。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新闻工作者对新闻报道及广告播放能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增加了计量法制意识,确保法定计量单位能得到规范使用。


(昆明市、文山州质监局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