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原国土局长何知平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受审

10.09.2015  10:17

因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9日上午,文山州国土局原局长何知平由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大学文化的何知平曾任文山州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文山州地质矿产局局长,文山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公诉机关指控何知平犯受贿罪。2001年到2013年期间,何知平先后利用其担任文山州地质矿产局局长,文山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从事土地、房产相关项目开发的谢某、陶某、陈某、张某等人的请托,在土地出让、土地整理及工程建设等项目中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并收受了上述人员送给的现金人民币共计669万元。何知平还利用其职务便利,采取以借为名、“零付款”认购房屋后转卖等方式,先后向胡某、唐某、华某、周某等人索取人民币共计2057.422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22.518万元的房产一套。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何知平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计人民币3亿多元,构成滥用职权罪。

公诉机关认为,何知平无视国法,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建议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首席记者 任锐刚 通讯员 钟旭 岳万青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