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01.12.2014  20:02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

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国办函〔2014〕6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16号)要求,为做好我州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的整改工作,文山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下发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107号),结合我州实际和自查情况,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逐条对照,认真整改,按照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在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政策措施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简政放权,积极取消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今年以来,我州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3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3项,下放县(市)管理层级审批事项72项。并将清理结果上传在文山政务网、机构编制网上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35号)精神,结合州级目录编制工作,再次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提出了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0项的意见建议。二是承接下放事项,做好审批接、管、放。为使各级各部门做好省、州政府下放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共整理出州级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153项和省政府直接下放县(市)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4项。督促各部门将下放事项尽快纳入本级本部门工作职责,拟定下放事项实施方案,明确了审批范围、审批程序等事项,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协调,避免出现管理漏洞。三是理清家底,编制《文山州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州级41个部门和单位的467项行政审批目录进行反复审核,对部分不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进行取消和调整,从具体项目的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机关等要素进行规范,绝大多数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了30%。8县(市)的目录编制工作也正在抓紧审核中,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四是组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通过举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班,召开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大厅建设培训会等方式,机构编制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能力得到提高。五是理顺体制,建立制度。成立了文山州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起草了《文山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文山州简政放权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重点》和《文山州行政许可评价办法》等制度,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二、关于“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前期工作推进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抓好审批制度改革。承接、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优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二是积极推行“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目标倒逼管理”等制度,对项目建设立项分解,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项目推进措施,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完成时限等。三是分类推进。涉及本级审批权限内的事项,限期完成;涉及上级审批权限的事项,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切实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四是组织召开重点项目现场推进会,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对项目进度缓慢、推进不力、审批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主动配合不够等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的跟踪督办,对在项目立项、审批、落地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一经查实即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关于“吸引民间投资配套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为加快引导民间投资投入实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吸引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措施,于年初出台了《2014年文山州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积极引导民间投资投入实体经济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二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股权托管交易。积极组织企业进行挂牌和培训申报,今年,全州共上报19户企业的挂牌统计表、上报27户企业的培训需求表。三是大力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今年4月以来,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4〕17号)及《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云工信中小〔2014〕474号)精神。据统计,4—9月,我州新增私营企业499户,农合户数240户。截止11月4日,全州已完成138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兑现工作,完成30户微型企业的申报会审工作。省、州、县下拨扶持资金414万元,新创办微型企业投资金额累计达到5600万元,带动就业900余人,培育工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促进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成效明显。四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民企入滇”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截止9月底,全州引进“民企入滇”签约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13.21亿元;在建(续建、完工)项目36个,总投资303.66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88.73亿元;项目开工13个,总投资153.77亿元。

四、关于“部分地方新开工项目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前谋划项目。年初即编制了2014年全州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1140个,项目总投资2656亿元,2014年计划完成投资441亿元,对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支撑率为98%。同时,提前谋划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形成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601个,项目总投资2202.42亿元。二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全州召开了2次重点项目现场推进会和3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集中解决了34个重点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共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47个专项200多个项目资金113738.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99786.8万元,省预算内投资13952.14万元。四是积极筹措州级财力资金,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全年共拨付州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4000万元。

五、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仍存在较大缺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二是采取积极措施,优化州级财政预算支出结构,挖掘财力,重点对沉淀资金进行清理,盘活沉淀资金用于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依靠和发动群众自筹或投工投劳解决资金问题。工程建设按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建设,没有降低建设标准的现象。

六、关于“部分地方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协调工作力度。对未开工的项目,排出时间表和工作任务表,倒逼工期,狠抓项目开工进度。二是对开工缓慢的重大项目进行重点突破。三是严把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材供应、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四是着手超前谋划明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前启动规划选址、立项审批等项目前期工作。五是全力做好贷款融资工作,努力破解棚户区改造筹资难的问题。

七、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然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构建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二是通过已经成立的政府投资公司作为平台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国家允许的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对部分收费不能弥补其建设运营成本的项目采取财政补贴或权益补偿等方式提高其可经营性。三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企业开展多样化融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构建灵活高效、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机制。

八、关于“信息消费发展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谋划“智慧园区”建设,培育生产性信息消费环境和能力。为构建良好的工业园区信息化环境,提升通信和信息环境保障能力,紧扣园区发展建设需求,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业园区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积极督促3个省级园区今年底以前完成园区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发展规划。二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检查,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97号)的规定和《云南省工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云南省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云工信〔2014〕839号)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文工信〔2014〕20号),督促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和有关企业对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领域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自查,重点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核心机房、工业控制系统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通信网络、电力、交通、城市供水等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自查,切实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我省近期地震活跃、地质灾害频发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州通信保障应急联络组和应急处置专家组。督促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和各重点企业按照《文山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临时处置权限、通讯联络渠道,落实应急技术保障支撑队伍和应急保障条件,提高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四是将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净网2014”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和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协同强化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有效净化网络信息消费环境,促使净化网络空间。

九、关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管理,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2014年认真组织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永鑫糖业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开展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争部分企业年底通过省级专家评审验收。对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锌60吨铟冶炼技改等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审查,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今年5月,协助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对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云南文山宏灿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云南省壮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砚山县阿舍冶炼厂5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并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认真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减排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抓住机遇,积极组织实施云南省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州6个省级重点节能示范项目总投资4.14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08亿元,可实现节能量约7.54万吨标准煤。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云南富宁永鑫糖业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项目、云南文山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废蔗渣燃烧发电项目和广南东糖糖业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4个项目进展顺利,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电动机节能降耗技术项目改造和广南县八宝金龙铁合金厂铁合金余热发电2个项目进度迟缓。三是开展督查,加强部门联动。今年州政府将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纳入重点督查的工作内容之一,开展了每半年一次的节能减排专项督查。

十、关于“健康、养老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出台不及时或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文山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7年)》并上报省发改委,争取将规划项目列入省级规划。二是认真开展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工作,积极向中央和省争取养老服务体系项目资金支持。编制上报了2014年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05个,待省批准。三是由州卫生局起草的《文山州关于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意见》,已于2014年11月初报州人民政府审核。四是州卫生局于2012年起草了《文山州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并经报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意,于2013年1月开始在全州范围内实行医师多点执业,目前全州共有18人享受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十一、关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加快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组织调查研究。对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尤其是对创意设计业、珠宝产业等新兴产业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开展了文化产业单位名录普查。共调查统计相关单位492家,其中:文化创意和设计相关产业单位136家。涉及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多个领域,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巨大。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州文化资源普查。对全州文化资源开展了普查,并对以中国祖母绿为主的宝石资源、民族工艺资源等文化创意比重较大的重点资源和产业作了重点宣传和推介,有力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与珠宝产业、民族工艺品产业相融合。四是组织开展《文山州发展刺绣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及《文山州发展宝玉石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课题研究。2个行动计划将更加具体更加有效地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刺绣产业和珠宝产业充分融合发展。五是制定下发了《文山州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意见(2014年—2015年)》,把“创意设计业”作为我州“十大重点产业”和需要重点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加以引导和培育。六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合理部署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发展,在设计文化产业发展改革的相关事项中就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发展做了安排。

十二、关于“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未完全落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州县税务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云财税〔2013〕80号)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该政策免征不用进行文书备案,以纳税人申报时的申报数据为准,由征管系统自行判别,销售额低于政策规定销售额的自动减免税款,执行方式简单、便捷,获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自政策实施起至2014年7月31日,全州共为1383户政策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1246万元。二是多措并举,认真贯彻执行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组织129户纳税人召开税企座谈会,组织180户汇算清缴企业专项培训讲解小微政策,送政策上门发放优惠政策告知书194户(次),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三是抓好政策落实。截止2014年3季度申报期结束,共为836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06万元,优惠面达100%。

十三、关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制定下发了《文山州2014年信贷指导意见》,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放。依托《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条例》,相继出台了《文山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林权抵(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文山州“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工作方案》和《文山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投向指导意见》,特别是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每月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必须确保投入小微企业、“三农”和“三权三证”抵押融资贷款。二是在利率的执行上,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全部涉农贷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利率。三是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加大对《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等政策的宣传和银企对接力度。四是加强银政合作,推出政府出资设立免费担保基金与建行合作的“助保贷”等新产品,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联系点,加强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五是开展银行机构收费专项调查,进一步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严肃查处收费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十四、关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待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稳步实施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工作,积极推进8县市城乡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贷款难、抵押资产处置变现难等实际问题。截止2014年10月末,“三权三证”抵押融资贷款余额15.55亿元,共向7家农村信用社和1家村镇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3.95亿元。二是大力推进我州农村信用社网点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网点(平台)建设在全省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文山独有的建设新路子,全年21个网点(平台)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担保机构的监管,严格控制担保机构的资金运作,对担保机构的保证金比例进行规范,大力发展担保公司。

十五、关于“局部地区和领域金融风险上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月统计平台贷款还款情况,按季做好“全口径”统计,严控违规新增。除按月监测房地产贷款风险、流动性风险外,重点关注小水电、三七种植、银行表外业务等风险隐患,落实分局季度监管分析会议制度,共享风险信息,统一监管尺度,针对7户文山州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企业发出风险提示。二是金融部门一直高度关注辖区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开展了常规性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今年7月对银行间同业业务开展了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十六、关于“部分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或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出口企业信用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我州外贸企业参与的出口信用保险,均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我州认真按照《云南省商务厅促进外经贸发展暂行办法》(云商法〔2009〕3号)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大对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有进出口业务的外贸、边贸企业业务人员进行进出口贸易风险政策保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三是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免收2014年出口商品法检费,同时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种类。四是加大对企业未退税数据进行出口商品增长幅度、货源地、出口口岸等情况的评估分析,尽量缩短退税周期。五是加快口岸通关便利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我州出台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0〕45号),积极推进“一站式”和“一个窗口”等“大通关”措施。州、县级口岸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协调处理好口岸通关运行出现的问题,共同推进口岸发展。六是大力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天保口岸的电子口岸建设取得很大进步,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防检查站、商务、交通、国税、银行、外管、运输企业、进出口企业及代理企业能基本实现一站式登陆办理相关审批及相关业务。

十七、关于“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仍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强化创新建设能力。拟定2015年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计划,培育2户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和1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是全面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与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推进工业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鼓励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通过组建合作研发机构、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联合开展面向产业和企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共享科研成果,促进研发成果转化,满足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四是建立文山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资金,对投资机构进行阶段参股扶持、跟进投资扶持和风险补助扶持。2014年我州13家高新技术企业共享受到税收优惠1742万元,明年我州将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十八、关于“扶贫任务仍较艰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扶贫开发“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扶贫机制,高位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贯穿始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层层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加强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以扶贫项目为载体,瞄准贫困区域和贫困群体,实施精准扶贫,把项目安排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困难。以整乡推进建设项目为平台,建立健全责任、激励、帮扶、督查、绩效等“五个工作机制”,加大整乡推进建设工作力度,扎实有效解决贫困群众脱贫和持续发展问题。三是加强社会动员,强化资源整合。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思路,整合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力量,加大各方资源整合力度,合力攻坚。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强化攻坚战实施。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和项目建设约谈机制,确保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五是加强资金管理,强化廉洁扶贫。落实好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廉洁扶贫行动和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发挥扶贫项目监督员的作用,对扶贫项目实行痕迹管理,实施痕迹验收,确保每一个扶贫项目从申报、审批、实施、检查、验收都有据可查,严把资金使用关,坚决杜绝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情况的发生。六是加强建档立卡,强化精准扶贫。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的有关要求,我州组织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对每个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进入电脑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强化精准扶贫。全州已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140876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2079人,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329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36个,同时识别贫困危房户241570户,需易地搬迁21117户91162人。

十九、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困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充分开展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印刷发放20000余份宣传资料,持续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州、县(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已开设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在显著位置张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提供职业介绍、求职推荐、政策咨询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受理等公共就业服务。在组织开展好高校毕业生社会化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在文山学院、三鑫职业技术学院成功举办3期创业培训,近1500名毕业生听取了专题讲座。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837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837本。二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开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在额度上与失业人员、农民工、妇女和复转军人等创业者(5—8万元)相比有明显倾斜。截止2014年10月底,全州共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153万元,扶持267名高校毕业生创业。认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学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全州共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34场(次),入场人数达32413人,提供岗位22600个,达成就业意向9055人,实现就业6727人。2014年,我州毕业报到的文山籍大中专毕业生总数为7141人,通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基层岗位服务、企业聘用、自主创业等形式实现就业的共计4899人。2014年度为文山学院、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符合享受求职补贴条件的213名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21.3万元(人均补贴标准1000元)。同时,启动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推动实施“十百千万计划”,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二十、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深入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街道、进社区、进村入户,确保群众知晓率全覆盖,为今后部门齐抓共管社会救助工作,群众普遍受惠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以出台州及县(市)具体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为主线,抓紧地方配套政策制订和部门间救助制度衔接、协调推进机制的完善,使“救急难”等工作有序开展。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部门间投诉、举报处理转办流程,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实现“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管理精细、公开透明、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三是抓好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突出重点环节,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建设,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网上协办平台,并与政府协同办公平台、“民政e网通”平台兼容使用,确保救助受理和核对工作运转迅速,保证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推进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

二十一、关于“财政预算公开需进一步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二是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进行详细说明。三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要求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必须公开。我州州级及8县(市)财政按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三套资金预(决)算收支草案表。预决算报告及附表经人代会通过后,财政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以政府网站、政府性报刊、会议、专题材料或信息公开、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州级除涉密部门外69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100%。8县(市)469个单位已有460个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98%。

二十二、关于“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工作需继续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于我州基本没有设置竞争领域专项资金,自行设置的专项资金主要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我州受财力等限制,没有设立对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因此,我州专项转移支付工作重点围绕管理使用开展,按照“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创新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大力盘活存量资金。二是对沉淀资金实行“收、调、减、控”的分类处置措施,“”就是对按原规定用途无法支出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就是对按原规定用途难以落实的项目,按程序调整项目投向,尽快发挥效益;“”就是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逐步压减该项目预算和该部门同类项目预算;“”就是严格控制新增结余结转和沉淀资金的形成,通过加大对沉淀资金整合使用力度,进一步缓解资金紧缺状况,切实增强政府的资金调控能力,充分发挥沉淀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三、关于“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进度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府性基金征收设立及取消都由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州(市)级无权取消任何政府性基金项目征收。自2013年以来文山州尚未收到上级部门通知取消任何一项政府性基金征收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2号)要求,我州从2012年第4季度开始对煤炭行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为23元/吨,其中13元/吨全额缴入州级国库。到目前为止,仅征收5家煤炭生产企业2012年4季度和2013年1季度的价格调节基金共计4054552.32元,已全部缴入州级国库,但尚未使用。2014年4月10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暂时免征煤炭行业价格调节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435号),决定从2014年1月起对煤炭行业暂时免征价格调节基金。因此,文山州对2013年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煤炭行业价格调节基金均未征收,预计免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9474075元。

二十四、关于“公积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核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度开始, 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时间由每年1月1日变更为每年7月1日。二是切实加强我州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调度和存储,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以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性、增值性和流动性的最佳结合,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文山州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积金账户管理、资金内部调剂使用、对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资金划转、转存以及监管、处罚方面的具体规定。要求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办法使用管理资金,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风险。三是进一步支持广大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并结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将原来规定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调整为“从当月起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四是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初次办证时间确定为五年以内(含)的取消评估,评估公司不再进行评估收费。五是针对缴存单位职工辞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过程中等待时间长、效率低、职工意见大的问题,进一步简化手续,由辞职职工提供与缴存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单位为职工已缴清公积金的证明材料后即可当场予以办理提取手续。六是准备开通退休提取、按年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的网上申请受理,职工在网上提出申请,不需到中心柜台,符合条件的中心给予办理,切实简化办事程序。

二十五、关于“一些地方尚未出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的情况

2014年2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10号),规定2014年4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由此省出台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我州各级工商机关已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该管理办法在我州得到全面落实。

二十六、关于“一些地方化解过剩产能面临困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整体进展顺利。我州共有7户工业企业列入云南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涉及水泥、铁合金2个行业。10月止,有2户企业淘汰生产线已启动和完成拆除,4户企业停产,其余1户企业正在制定淘汰实施方案,完善拆除前的准备工作。二是落实规划,化解产能过剩。为加快我州冶金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层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大资源向大产业发展,我州编制了《文山州新型冶金化工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以及《文山州铝加工中心建设规划》等4个子规划。三是做好考核评价。下发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文山州新型冶金化工基地建设2014年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61号),出台了《文山州新型冶金化工基地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采取科学、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对全州8个县(市)新型冶金化工基地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全力推进我州工业经济跨越发展。

二十七、关于“一些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偏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我州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并通过了省级评审。2009年—2020年全州改造250万亩中低产田地,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9年—2012年,改造110万亩;第二阶段2013年—2020年,改造140万亩)。二是认真推进规划实施。各年度的改造任务已分解到各县(市),按计划逐年推进实施。全州第一阶段已完成改造面积116.86万亩,完成计划数达106.23%。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投入、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做法,在文山市德厚镇乐西片区、西畴县兴街镇三光片区和马关县马白镇马夹冲片区等进行项目整合、资金整合示范,打造了一批亮点。

二十八、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州积极探索多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加强工程运行管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稳定发挥效益。一是对于供水规模较大、水源集中,涉及到乡级政府驻地及驻地附近的管网延伸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市)水务局下属的供水公司或供水站进行管理,制定有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专人管理,规范水费的收取。二是对于规模较小且相对分散的集中供水工程则由受益村小组成立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收费制度来运行。三是对于集雨水窖、小水井等分散式工程,按照“谁建、谁有、谁管”的政策,由各受益农户自行管理,工程建成供水后,均颁发水利工程产权证书。

二十九、关于“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需进一步推动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解决城乡之间基础教育水平差距大问题。指导各县(市)按照省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规划和标准,摸清底数,狠抓教育项目规划与建设,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启动了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深入推进全州义务教育学校软硬件建设,努力实现“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提高教师队伍素质”6大目标任务,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二是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努力解决农村教师资源配置存在的结构性缺员问题。特岗计划执行以来,总计超过25000名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我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实际录取特岗教师7801名,其中2014年新录用特岗教师1368人。2014年,全州共通过事业单位常规招聘教师797人,农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三是进一步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我州把教育经费投入列入州政府对县(市)政府教育目标年度考核内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州共争取到中央、省学前教育项目资金21033.36万元,实施项目525个,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校舍26.21万平方米,鼓励扶持企事业单位建成3所幼儿园。2011年至2014年,全州共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助学金847.73万元,受助幼儿25966人次。四是加强城镇学校规划与建设,实行教育用地审批前置,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五是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

三十、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目前我州共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35所,技工学校1所,开展汽车驾驶员、计算机操作员、挖掘机司机等78个职业工种的培训。共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7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46人,配备考评员163名(其中高级考评员28名),质量督导员21名,全州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开展鉴定工种共计61个。二是不断挖掘培训潜力,积极开展技能培训。积极整合培训资源,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全州每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取证人数都在10000人次以上,使我州的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止今年10月,全州累计培训20.64万人次,取证18.15万人次。今年1-10月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7729人,共涉及汽车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中式烹调师、挖掘机司机、心理咨询师等48个职业工种。通过技能鉴定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6908份、完成目标任务16000人的101%。三是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技校招生和技能竞赛。充分利用全州招聘会、法制宣传周等时机,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今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0余份。四是抓好招生与培训,配合做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保证技校与全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待遇相同,实行专业整合招生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取消部分县(市)教育局的生源封锁政策。2014年,文山州技工学校招生665人,在全州23所中职学校中排名第5。

三十一、关于“部分流域和地区‘三条红线’指标分解难度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和考核;二是建立分片联系机制。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云水发〔2014〕63号)精神,我州采取领导对口联系县(市)的形式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的推进工作,主要任务是帮助对口县(市)加快“三条红线”指标的分解工作,协调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政策措施、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等。

三十二、关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界定部门职责。通过机构改革,我州有效转变政府职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促使各部门在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推进中各司其职。二是对全州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制。采取“一名领导主抓、一个项目打造、一班人马负责、一套方案推进”的办法抓好项目建设的落实。三是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议。为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州政府多次组织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议,协调各部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四是建立重点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对每项重点工作,由政府牵头,召集所涉及的部门领导召开会议研究重点工作的推进,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政府领导的监督支持下,各部门负责人现场协调解决,有效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建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目标倒逼、通报、约谈等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十三、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州纪委监察部门于2013年9月制定出台了《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纪发〔2013〕24号),重点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系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重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对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明确监督服务的主要内容,明确监督服务的措施及方式,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大项目制度、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项目工期倒逼制度、重大项目通报制度等,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十四、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充分认识国务院出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指定责任领导具体抓,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二是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干部职工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执法、乱检查等行为。三是严格执纪问责,重点对机关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落实不力、滥用职权、执法扰民等问题严肃问责。2014年全州共有215名公职人员受到问责,同比增长8.59%,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同比增长100%;乡(科)级干部110人,同比增长42.86%;其他人员103人,同比下降14.17%。问责方式为:免职1人,调整工作岗位4人,通报批评14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6人,诫勉谈话13人,其他8人。问责事由为:工作失误6人,监管不力1人,预防和处置事故事件案件不力9人,应当履行而未履行职责44人,违法违规履行职责8人,效能低下5人,其他142人。通过对问责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了纪律保障。

下一步,我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文山州 发布人:ws_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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