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医保出新政城乡居民参保实惠政策多

22.06.2017  03:36

近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文政发〔2017〕55号)(以下称《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文山州全面施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与之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对比,参保城乡居民将享受四大实惠。

一是药品目录扩大。原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有2542种,新农合药品目录有2545种,2017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有2888种,比原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多346种,比原新农合药品目录多343种。医保报销药品范围扩大将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

二是诊疗项目增加。原居民医保诊疗项目有5391项,新农合诊疗项目有3834项,2017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诊疗项目有5003项,新的城乡居民医保诊疗项目比原新农合诊疗项目多1169项,将大大减轻农村居民的就医经济负担。

三是就医结算更加方便快捷。2017年前,全州城镇居民医保已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新农合还未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本《实施办法》实施后,城乡居民省内就医即可实现联网即时结算。

    四是总体待遇得到提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文山州城乡居民医疗待遇主要依据云人社发〔2016〕310号文件制定,同时兼顾了文山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的现行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与原农合标准持平,比原城镇居民标准3万提高12万;同时继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22种重大疾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以及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待遇优惠政策。其次,针对城乡居民整合前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待遇支付标准、支付范围不统一等情况,根据云人社发〔2016〕310号文件,全州统一了特殊病、慢性病病种、支付标准、支付范围,体现了医疗公平。再次,适当提高住院分娩待遇,住院分娩报销县级剖腹产提高200元,乡级剖腹产提高150元,继续执行新农合对危急孕产妇住院救治的报销补偿。最后,城乡整合后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从整合前平均89%提高到90%,二级医疗机构从75%提高到80%,三级医疗机构从平均57%提高到60%,省级医疗机构从51%提高到60%。(医疗生育保险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