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传统文化地方民族文化处理村社纠纷
“大理州法院文化独具特色,特别是洱源县人民法院的邓川法庭,在法院文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10月20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法院系统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洱源县召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对该州法院系统文化建设予以肯定。
苍山脚下、洱海之滨的“文献名邦”大理,多姿多彩的白族文化早已远扬海内外。洱源法院在深厚民族文化底蕴基础上,融入“现代法院文化”,实现了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据统计,今年1至9月,邓川法庭登记,诉讼立案233件,已调撤204件,调撤、服判息诉大幅提升。
大门的两侧是两条蜿蜒的小溪,法庭正前方的石碑上,刻有“有矛盾纠纷,到法庭解决,得公正处理,案结人和顺”宣传语。
“ 根据案件类型引导诉讼参与人理性参与诉讼、做‘明理诉讼人’。比如是某邻里两家产生纠纷,诉至法庭,我们就分别在双方到法庭的时候带他们到“邻里篇”进行学习。”该庭庭长罗连书说。
记者注意到,在法庭院子的北文化墙设置有六个篇章,根据法庭审理的案件,按类型分为父子、夫妻、兄弟、邻里、朋友、关联(交通肇事、轻微伤害、其它有关诚信相互关联案件)六项类型,分别制成六个篇章。每一个篇章都设置四项内容。第一项内容是:“以史为镜”,介绍与篇章相对应,对“问题处理得好”而且广为流传的一个历史故事。第二项内容是反面案例警示,介绍发生在本地与篇章相对应,对“问题处理得不好”造成不良后果的两个现实案例,来警示人。第三项内容为法官就案评说,教育案件当事人。第四个内容留给案件当事人对照历史和现实的案例,结合自己的案件进行理性“思考”谈自己的看法。
“由十九个篇章组成的法院文化广场,把法庭内的环境营造成一个法制教育、廉政教育、良知道德教育、尊老爱幼教育的场所,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引导诉讼参与人理性参与诉讼。”洱源县人民法院院长高忠明说。
“十多年积怨解决了,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我家六兄弟现在还是形同陌路。”采访中,法庭走进一名中年男子,紧紧握住罗连书的手动情的说。
男子叫张五义、白族、50岁,邓川镇中和村委会莲河小组人。
“父母去世后,我家六兄弟在分家等事情上没有解决好,吵闹了十四年,作为大哥,我是夜不能寐。”张五义说。
原来,大理州洱源县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邓川工业园区建设需要征用莲和村的山荒地,张五义兄弟六人在征地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发生了严重分歧,六弟张五高一气之下把五个哥哥全都告到了法庭。
“3月4日上午我便会同全庭干警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会商,大家均认为从法院角度审理张五高一案并不难,但如果就案审案,案虽结但有可能事情没法彻底了结,甚至可能激化兄弟矛盾。所以,判不如调。”罗连书说。
于是,罗连书带着法庭干警,会同邓川镇司法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来到莲和村,找张五高几兄弟座谈。
“早上九点左右,罗庭长来到我家,不仅给我讲历史上的传统故事,还说起三年前发生在宾川县家喻户晓的一起案件,宾川州城镇的丁云庞、丁云峰兄弟俩因家产分割发生矛盾,从此互不往来,后来丁云峰被刺身亡,丁云庞被判刑入狱……”张五义说。
“小故事、大智慧,民俗与判例相结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法律精神相结合,根据情况向当事人介绍《七步诗》,《六尺巷》等古今中外的经典案例,一起起案件就在诉前得以轻松化解。”洱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栋葵说。
“为数不少的群众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走进法院打一场官司,走进法院也看不懂墙上挂的那些东西的含义,很多人对法院的基本组成、职能、法官等都没有正确全面的认识,对更高层次的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更是知之甚少。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尽最大的可能将这些东西宣传给群众。”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说。
他表示,民族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沃土,民族地域文化、民族习惯、民族宗教信仰、民族语言、民族个性等民族元素,是大理地区法院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元素,要充分运用这些元素丰富法院文化内涵,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要通过民族文化渗透服务群众,通过民族个性的融合走近群众,通过民俗习惯的导入贴近群众,通过民族文化的植入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