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组织参加全国“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

24.03.2016  16:33

 

 

2016年3月22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成员,昆明市及所辖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成员在省级分会场参加会议。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李部长指出,地名是基本的社会公共信息,也是重要的文化形态和载体,在国家治理、社会生活、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国防建设和国际交往等方面广泛发挥着重要作用;李部长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名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6〕1号)部署,紧密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各地区各部门实际,准确把握任务要求,抓紧组织实施;李部长强调,要切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会议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民政部宫蒲光副部长主持,江苏、浙江、重庆三省(市)民政厅(局)负责同志在分会场作经验交流。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段丽元厅长在会后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迅速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李立国部长讲话要求;二是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级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全省地名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任务如期完成;三是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会议部署要求,及时制定我省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各州(市)、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成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