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明副厅长在全省学习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暨师资培训班上要求 切实抓好2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05.11.2015  16:44
      10月22日至23日,全省学习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暨师资培训班在昆明举办,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俊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此次培训班是云南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抓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对于全面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改革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开班仪式上,吴俊明副厅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的内在联系  ,揭示了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基本规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在2013年20号文件中,对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若干支持和发展法律援助的政策措施;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进一步提出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作为我省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云南的重要任务和举措;今年两会期间省政府首次把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组建6个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列入2015年云南省“10件惠民实事”之一;今年9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云办发〔2015〕2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通过指示、批示、会议、文件等多种形式密集反映、关注法律援助问题,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和安排,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这是史无前例的。进一步说明了加强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全党的共识;支持法律援助,保障法律援助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法律援助,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成为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组织承担者,更要牢固树立这样的思想观念,主动把法律援助纳入司法行政贯彻“四个全面”布局、落实“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去思考,纳入司法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中去谋划。
      吴俊明副厅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坚持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三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4万余件,受援人数21.9万余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1.9亿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超过200万人次,办案量平均年递增20%以上,位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全省法律援助经费总额达到2.16亿元,其中财政拨款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约为1.36 亿元,法律援助经费增长幅度位居西部前列。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无论是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还是保障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25号文件出台为契机,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吴俊明副厅长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抓好2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25号文件出台为契机,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紧紧围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与办法,细化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要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25号文件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解决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取得学习实效、推动工作。三是要加大社会各界的协作力度。要鼓励和提倡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履行好法律援助义务的基础上,积极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要鼓励和支持工会、妇联、残联、高等院校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参与法律援助;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作用,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四是要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着眼于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法律援助职业道德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维护好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业公信力。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云南大学法学院、省财政厅社保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局的专家领导进行授课。各州、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及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省级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等共18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