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出台文件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4.12.2016  03:36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红河州州情,从2015年开始,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修改和完善,经州委、州政府认真研究审议批准, 11月2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州委、州政府关于“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部署,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战略部署,加快 “十三五”时期构建具有红河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谋划和部署。《实施意见》确定了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即全州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要求,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切实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提升红河文化软实力,为把红河建设成全省面向东盟开放的重要交通枢纽、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排头兵,谱写好中国梦·红河篇章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根据中央、省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实施意见》的内容主要突出以下五点要求:一是以标准化、均等化为主线,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要抓手,打牢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让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公共文化建设成果,实现文化小康。二是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统筹建设、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绩效评估。三是把“要文化”“送文化”“种文化”结合起来,鼓励社会参与,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提供主体多元化,推动供给和需求有效对接。四是着力抓住薄弱环节,制定实施专门文件,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上一个大的台阶。五是突出文化内涵和宣传教育功能,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支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实施意见》强调了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领导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由州、县市、乡镇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各级有关部门参与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完善全州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政府财政支持保障力度。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四是加大基层文化人才保障力度。要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五是加大土地及城市建设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要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各类园区建设、居民住宅小区建设的规划中,并保证设施建设的数量、体量、面积、种类、布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

与《实施意见》一同印发的还有《红河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7—2020年)》。《实施标准》共分四大项51条,对州、县、乡各级政府应向人民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