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落实重整合强规划共协调 安居乐业 留住乡愁

31.07.2015  09:59

  美丽家园

  从2003年到2015年,在实施农村危房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之路上,云南大步前行。

  虽然边疆、山区、民族、贫困叠加给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造成很大困难,虽然一次次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不断加重改造的负担,但是,因为有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给予的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面部署落实,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关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数量不断增加,农村民房质量不断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越来越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丰满、完善,成为帮助老百姓收获安居乐业的宝贵经验。如今,云南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又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些经验必将成为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有力的支撑。

   搞好民生工程 需要“抓铁有痕”的劲儿

  【收获经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多年,云南省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执行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保障了云南省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有效推进。

  在省一级,为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为组长,省政府分管住建和农业、扶贫的副省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部分县(市)还建立了“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领导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了“统一指挥、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确保了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效到位,改造数量稳步增加。6年来共统筹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38万户,其中拆除重建148.2万户,修缮加固89.8万户。2009年至2014年,全省共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54.89亿元。州(市)和县(市、区)投入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改造资金5.38亿元,企业和社会捐助农村危房等新农村建设约3.2亿元,完成建设总投资608亿元。

  各地按照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政策措施,覆盖了规划、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的全过程;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资金筹措、政策宣传、农户申请、“一户一档”等环节;确定了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建立了补助资金管理、农房质量验收、安全责任到人等专项制度。

  【各地实践】大理州坚持把帮助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作为工作标准和重点,特别强调只搞“雪中送炭”,不准“锦上添花”;严格执行村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审批结果、补助对象及标准向社会公示;严格资金管理,全面实行专账管理,兑付补助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禁止现金支付。

  丽江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危改办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同时,项目实施乡(镇)抽调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对项目规划选址、设计施工、抗震设防、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特别明确了新建房屋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做到人畜分离,切实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在项目验收环节,对达不到抗震设防及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不兑现补助资金,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质量有保证,进度有保障。由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丽江市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从未发生过一起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用整合思维把更多力量 引入共建共享的行列

  【收获经验】农村危房改造是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发展工程,需要多部门共同合力才能将政策用好用活,把各级划拨资金的杠杆作用放大到最大,把老百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为此,省住建厅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以村庄规划为指导,将农村危房改造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制镇“一水两污”设施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等工作结合,统筹全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环保、国土、农办、扶贫、民委、残联等部门,按照“对象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共同推进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省扶贫办整合扶贫资金实施安居工程建设,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扶贫杠杆效应。各级政府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项目资源整合的平台,统筹整合以工代赈、人畜饮水、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农网改造、土地整治,市县本级财政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多种项目资金,共同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使有限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综合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入情况,每投入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财政专项资金,实际撬动约4万至6万元其他资金参与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按此测算,近年来每年1.8亿元的易地扶贫专项资金实际撬动了近10亿元其他资金进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效引导、带动了其他相关涉农资金发挥了较好的集聚效应。

  【各地实践】在各州市,为破解农村危房改造中的资金难题,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一点、各部门统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切实提高了项目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曲靖市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自主开展村内户外公益性项目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多种方式,拓宽美丽家园建设筹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