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力量 明确职责

01.06.2016  00:29

    整合力量 明确职责

                        ——金平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创新路

   

2015年年底,金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通过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整合部门力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金平县历来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委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副组长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17日,组织各乡镇、国土、住建、人社、农业等47家单位召开了金平县2016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会议。2016年1月金平县人民政府与所属各乡镇、委、局、社、司签订《金平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目标责任状》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列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责任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目标责任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职责,保证各类工程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

县政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管部门领导包保建设单位责任制,同时加强部门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多管齐下,既有责任,又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又统一行动的工作格局。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包保责任,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整合部门力量后,有效缓解了劳动部门的被动模式和单打独斗的局面,同时有效地防止了因农民工工资拖欠而出现大规模的上访事件,确保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春节前金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到拖欠工资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51件,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金平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为3172名劳动者追付拖欠工资4627.39万元,没有因为农民工工资拖欠发生上访、越级上访、群体事件,有效维护金平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局面。

 

                                      (红河州金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